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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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时间:2018-09-08 13:45:0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5101000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临财库发[2018]2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履行临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指挥全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处理(侦破)工作;组织、指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全市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交通警卫)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公安交 通管理警务活动及处置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的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农业部门管理的拖拉机除外),办理机动车登记许可、驾驶人驾驶许可业务;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远程监控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跟踪调查、数据分析及驾驶人考场规划工作;参与全市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履行临沧市人民政府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许可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控风险、降事故”的总目标;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狠抓队伍教育管理不放松,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增减情况。内设机构共15个,分别是: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处(下设副科级机构:综合科、干部教育科)、纪委(监察、审计)、宣传教育科、科技科、高等级公路管理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下设副科级机构: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科、车辆管理所(下设副科级机构:车辆管理科、驾驶人管理科、牌证档案管理科、综合科)、法制科、装备财务科、直属大队。科室设置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502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4.1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5万元,占总收入的0.04%。 2017年临沧市交警支队总收入5026.14万元,与上年度总收入7775.20万元下降了35.35%,其中:财政预算收入5024.19万元,比上年的7707.39万元下降34.81%。其他收入1.95万元比上年度的67.82万元减少了97.12%,原因是2017年财政项目资金调整及上级部门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736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02万元,占总支出的45.20%;项目支出4036.14万元,占总支出的5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总支出6399.63万元上升了15.09%,其中:财政预算支出7363.21万元,比上年的6331.82万元上升16.29%。其他收入支出1.95万元比上年度的67.82万元减少了97.12%,原因是2016年上级部门补助减少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9.02万元,比上年的2956.92万元增加了12.58%,主要是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以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支出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9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6.14万元。比上年度的3442.71万元增加了17.24%,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034.19万元,比上年度的3374.9万元上升了19.53%。其他收入支出1.95万元比上年度的67.82万元减少了97%,原因是2016年上级部门补助减少。2017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302重大交通事故整改项目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4.1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6%。比上年的7707.39万元下降34.81%,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项目资金调整及上级部门补助减少。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7363.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233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6331.82万元上升16.2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为302重大交通事故整改项目发生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 1.公共安全(类)支出667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3%。主要用于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3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养老等五项保险、一般公用经费、车辆使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项目。道路交通管理项目支出403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9%。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预付道路交通事故等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费; 4、住房保障支出22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89.42万元,完成预算的7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22万元,完成预算的7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83.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成本。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107.41万元减少17.99万元,下降16.75%。其中:未发生因工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9万元,下降2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2万元,占76.29%;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占2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4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支出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9415.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06万元,固定资产8554.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3.5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7.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4.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17年,临沧市交警支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创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道路交通安保”三大核心任务,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坚持隐患清剿、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协同共治,坚持全警全力、连续作战,强化战时保障和队伍考验,全力打好攻坚战,最大努力防范化解事故源头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释放公安交管改革红利,着力改善和提升城乡人居道路交通环境,在圆满完成了道路交通安保任务的同时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控风险、降事故”的总目标;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狠抓队伍教育管理不放松,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5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