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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预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22-03-22 16:28:3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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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 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 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 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 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 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 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 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统一行使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全局共有4个股室。局办公室、行政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其中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入本级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落实,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0人(行政10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0人;事业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44,247.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44,247.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744,604.65元,其中:基本支出3,228,047.98元,比上年增加208404.65元,上升6.9%。项目支出9,716,200.00元,比上年增加9,536,200.00元,上升5297.89%。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事业人员增加2人(从云县忙怀乡政府调入1人,云县栗树乡政府调入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资金加大。具体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返还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罗闸河黑箐国考断面云县段)专项资金;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44,247.98元,其中:本年收入12,944,247.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44,247.98元(本级财力12,944,247.9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744,604.65元,其中:基本支出3,228,047.98元,比上年增加208,404.65元,上升6.9%。项目支出9,716,200.00元,比上年增加9,536,200.00元,上升5297.89%。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事业人员增加2人(从云县忙怀乡政府调入1人,云县栗树乡政府调入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资金加大。具体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返还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罗闸河黑箐国考断面云县段)专项资金;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专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44,247.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944,247.98元,其中:基本支出3,228,047.98元,比上年增加208,404.65元,上升6.9%。项目支出9,716,200.00元,比上年增加9,536,200.00元,上升5297.89%。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事业人员增加2人(从云县忙怀乡政府调入1人,云县栗树乡政府调入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资金加大。具体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返还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罗闸河黑箐国考断面云县段)专项资金;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专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426.12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8抚恤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528.2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601.92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296.00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233,739.20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725.5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598.3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905.3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10.00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12,225,175.62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3污染防治;21111污染减排。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508,975.62元;2110302水体支出8,300,600.00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15,600.00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00,000.00元。

4.211住房保障支出196,907.04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6,907.04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228,047.98元,项目支出9,716,2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2,946,556.92元(其中:基本支出2,946,556.9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740,1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740,196.00

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720,1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20,108.00

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328,5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8,589.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462,8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2,888.00

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601.92元(其中:基本支出255,,601.92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323.84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23.84元,项目支出0.0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905.36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5.36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37.76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7.76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196,907.04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07.04

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65,466.86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66.86元,项目支出9,716,2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16,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0.00元,项目支出90,000.00元)。

印刷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水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电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差旅费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65,000.00元)。

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劳务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委托业务费9,516,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516,200.00元)。

工会经费14,803.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3.92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11,462.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2.94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交通费用116,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24.20元(其中:基本支出32,224.2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21,928.20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8.20元,项目支出0元)。

生活补助10,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6.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20次,共计预算接待18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经费9,716,200.00元,共2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11污染减排200,000.00元,用于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21103污染防治9,516,200.00元,主要用于

1.2110302水体支出8,300,600.00元。用于临沧市罗闸河流域黑箐国考断面云县段2020年度第一批水污染防治。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减少项目区入河污染负荷,改善罗闸河流域水质,促进罗闸河流域黑箐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

2.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15,600.00元。用于临沧市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项目。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摸清我县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污染现状,完成省级安排工作目标任务,为下步地块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866.86

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37.92元,增加4.8%,主要原因:本年度辞退1人(参公),事业人员增加2人(从云县忙怀乡政府调入1人,云县栗树乡政府调入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资产总额2,744,823.99元,其中,流动资产2,686,323.86元,固定资产原值1,040,547.30元,累计折旧982,047.17元,净值58,500.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累计摊销0元,净值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3,020.33元,减少29.58%,其中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减少1,107,799.69元,减少95.31%,减少原因:2020年9月县财政拨入2019年中央水污染(636项目)项目资金1,000,000.00元,分别于2021年6月和12月支付完成。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41号)、《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返还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关于下达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20〕9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减少项目区入河污染负荷,改善罗闸河流域水质,促进罗闸河流域黑箐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

(四)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云县爱华镇(3个行政村4个村民小组)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工程、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以及水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污染源排查监测和规范化排污口建设等及监理服务。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返还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300,6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完成云县爱华镇(3个行政村4个村民小组)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工程、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以及水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污染源排查监测和规范化排污口建设等及监理服务。

(七)项目实施成效:有效减少项目区入河污染负荷,改善罗闸河流域水质,促进罗闸河流域黑箐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

三、项目名称: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关于下达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20〕8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

(四)项目实施内容:对临沧市云县重点区域(指在产涉重企业、历史遗留涉重企业及尾矿库、渣场下游涉及灌溉的农用地),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并提出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意见。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15,6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云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对临沧市云县重点区域(指在产涉重企业、历史遗留涉重企业及尾矿库、渣场下游涉及灌溉的农用地),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并提出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意见。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