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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


来源:临沧市财政局    时间:2024-03-15 16:30:4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0000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四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五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六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七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二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建议。十三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十四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十五是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十六是负责依法保护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七是负责依法保护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八是负责依法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资源,调查自资源并建站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共1个,二级独立核算下属处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个属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设置9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临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临沧市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市公益林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市林长服务中心、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二级独立核算下属处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3.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5.临沧市林业科学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林长责任落实落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制定考核考评细则、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常态化调度、提示单(函)制度,实践总结出林长制“123633”模式,有效实现以“制”明“责”,以“制”促“治”,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市级林长带头、四级林长联动,累计开展巡林5.27万次,帮助解决问题66个,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有效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2.风险防范有力有效。完成8县(区)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组建,森林防火实现连续34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抓实新一轮防火期动员部署、专业培训等前置工作,研究制定《临沧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七条措施》。完成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调研及普查评估工作。

3.产业建设稳步推进。制定《临沧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临沧市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产业每月调度推进机制,全力推进核桃、临沧坚果、林板一体化等重点产业。预计核桃壳果产量56.94万吨、综合产值120.21亿元;临沧坚果干壳果产量10.39万吨、综合产值59.39亿元。完成云景林业(临沧)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并顺利揭牌,已初步落实部分林板一体化产业原料林示范基地、造林基地。深化与院士团队、科研院所、院校、企业产学研推合作,开展系列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有效提升。编制竹资源调查及竹产业发展规划、油茶基地建设5年规划,积极推进林业碳汇、国家储备林建设。

4.国土绿化深入推进。主动服务绿美建设,完成营造林10.45万亩(统筹整合9.7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8万亩(统筹整合0.8万亩),完成义务植树615.51万株。全市有20个行政村被评定为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编制《澜沧江(临沧段)干流沿岸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临沧市“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瘌痢头”和低质林转化为彩色林建设试点有序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独立核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19人。年末在职实有3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0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财务总收入8135467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276626.7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5085841.6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单位资金其他收入7797000元,非财政拨款结余2195209.34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939367.87元,下降3.49%,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对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含非税收入,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不含非税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收入66276626.76元,其中:本年收入66276626.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276626.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16323.14元,下降11.7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对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含非税收入,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不含非税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总支出8135467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276626.76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5149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9242.8元,增长4.08%,主要原因分析: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测算基数调增,故基本支出增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225134.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95565.94元,下降45.1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对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含非税收入,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的数据不含非税收入。单位资金其他支出779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054.53元,增长3.51%,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自有资金账户拨入保花保果项目经费。单位资金上级补助支出660386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35717.4元,增长295.88%,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自有资金账户拨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非财政拨款结余支出677183.34元,因上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支出0元,所以无法测算出增减比例。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1788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2586.4元,主要用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家属生活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3930.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0810.1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0809.1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02787.0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费用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107.1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14053394.4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877830.7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支出7667400元,主要用于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8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支出。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630000元,主要用于林草资源监测普查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21712481.73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77862.2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6030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支出3024003.9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支出。

“213020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1357734.06元,主要用于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支出。

“2130211-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支出。

“21104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370000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工作县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采购预算总额881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01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608500元,较上年增加294900元,增长94.0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98500元,较上年减少15100元,下降13.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3批次,共计接待1265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接待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1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000元,增长1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000元,增长1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主要原因分析:因2024年计划新增森林防火专用车2辆,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增长。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防火经费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森林火灾不超过9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二)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1.以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根本目标,按照“优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发展思路,着力做强做优核桃、临沧坚果产业,加快发展木竹精深加工、林下中药材产业,稳步推进森林康养旅游业、森林碳汇交易开发,重点实施基地提质增效、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市场主体倍增等工程,促进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林草产业经济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2.加强临沧市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管护,确保管理到位,切实把森林公园管理好。一是完成每年2次园区内除草、移栽植物、修剪等工作。二是对木制品每年4到5月刷油漆1次。三是为保证管理到位,聘用公园护林员不少于9人。

(三)林业专项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为保障2024年林业草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主要统筹用于:一是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国有林场改革、全市重大项目涉林服务保障。二是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工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检查验收,管理惠农惠民资金兑现和巡视、巡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本局属财政补助行政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干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为进一步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顺利实施,提高造林质量,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高质量抓好林产业基地建设,保障林业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8501.5元(因下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所以该数据不含下属事业单位),与上年对比减少2257.22元,下降0.24%,主要原因: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40254383.65元,其中,流动资产25589265.61元,固定资产47144772.11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31460610.05元,无形资产2617634.87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31127729.46元,待处理财产损溢2314371.5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29638.72元,增长7.78%。增长原因分析:自有资金账户拨入项目经费和市委办调拨固定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733896.91元,增长35.71%,主要原因分析:自有资金账户拨入项目经费;固定资产增加3921522.1元,增长9.07%,主要原因分析:市委办调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少2774960.89元,下降8.1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完成已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少65190.95元,下降2.43%,主要原因分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待处理财产损溢增加2314371.55元,因上年待处理财产损溢无数据,所以无法测算出增减比例,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省级验收后的在建工程转不了固定资产,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本单位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资产使用收入16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64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6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300111

  
发布人:市财政局-王明华      编辑: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