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时间:2024-03-22 16:35:3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0000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 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 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 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 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均纳入本级预算,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0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人,增加的主要原因:依据《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行政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临编复〔2023〕11号)文件,我单位行政编制由原来的5人,变更为6人,增加了1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人,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调出3人,退休1人,调入2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事业人员到龄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同去年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75,907.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8,673.5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4,857,233.6元。

与上年11,209,416.81元对比,减少3,833,509.67元,减34.2%,其中:基本支出2,450,673.54元,与上年2,534,183.21元对比,减少83,509.67元,减3.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较上年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925,233.6元,与上年8,675,233.6元对比,减少3,750,000.00元,减43.2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3年部分项目拨款进度加快,导致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估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18,673.54元,其中:本年收入2,518,673.5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8,673.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与上年2,642,183.21元对比,减少123,509.67元,减4.67%,其中:基本支出2,218,673.54元,与上年2,422,183.21元对比,减少203,509.67元,减8.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较上年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00,000.00元,较上年220,000.00元对比,增加80,000.00元,增36.3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财政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75,907.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18,673.54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非同级财政拨款)4,857,233.6元,其中:

基本支出2,450,673.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8,673.54元,单位资金(非同级财政拨款)232,000.00元),与上年2,534,183.21元对比,减少83,509.67元,减3.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较上年减少,所以基本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4,925,23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000.00元,单位资金(非同级财政拨款)4,625,233.6元),与上年8,675,233.6元对比,减少3,750,000.00元,减43.2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部分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拨款,导致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410.72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2,410.72元。其中: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66,880.8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529.92元。

2. 210卫生健康支出142,473.88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2,473.88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004.0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199.8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4,476.8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93.12元。

3. 211节能环保支出1,934,030.58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634,030.58元;21111污染减排30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1,634,030.58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300,000.00元。

4. 221住房保障支出169,758.36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169,758.36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69,758.36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18,673.54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673.54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

1. 工资福利支出2,019,345.82元(其中:基本支出2,019,345.8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499,512.00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250,524.00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248,988.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453,132.00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360,372.00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92,760.0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133,91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17.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409,7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52.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529.92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29.92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203.9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48,004.02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43,199.88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476.86元(其中:基本支出44,476.86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63.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3.78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169,758.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58.36元,项目支出0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434,246.92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46.92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83,1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0.00元,项目支出57,400.00元)。

水费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600.00元)。

电费1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000.00元)。

离退休办公经费1,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1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9,000.00元)。

差旅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工会经费9,990.24元(其中:基本支出9,990.24元,项目支出0元)。

劳务费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2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7,492.68元(其中:基本支出7,492.68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26,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57,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维修(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专用材料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5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4,000.00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080.8元(其中:基本支出65,080.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65,080.8元(其中:基本支出65,080.8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000.00元,与上年82,000.00元对比,减少1,000.00元,下降1.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动的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与上年41,000.00元对比,减少1,000.00元,下降2.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65次,共计预算接待51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与上年41,000.00元对比无增减,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与上年41,000.00元对比无增减,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无变动的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预算项目经费4,925,233.6元,共4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3,525,233.6元,主要用于

1. 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经费1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2. 2110199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11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委员会工作要求,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积极跟进各项工作整改任务进展,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责任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的污染防治问题,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督促落实全县污染防治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 2110199国家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经费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持续巩固提升沧源佤族自治县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二、做好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新闻报纸,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县创建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例,使生态文明深入人心,为下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夯实基础;三、做好每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四、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复核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4. 2110199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2,205,233.6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建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任务。

5. 2110199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肩负全县环境监测任务,监测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承担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地表水质常规监测,城区常规大气监测,企业废气、城区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纠纷和应急监测,执法监测及其他委托监测。2、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一栋、占地262.92㎡建筑面积992.15㎡、四层。配套完善场院道路、挡土墙、绿化、照明、排水系统、供电、消费报警、安防配套。

6. 2110199生态文明县创建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生态省建设”战略部署,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县建设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多年的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县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沧源佤族自治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它代表着沧源佤族自治县在生态建设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初步实现了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沧源佤族自治县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是对经济、社会、生态等全面发展和进步的综合检验。通过创建工作,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把创建的成效体现在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努力把良好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更加有力地推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实现互促共赢,让全县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7. 2110199危化品应急预案编制经费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等为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化品应急预案。

)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500,000.00元,主要用于

2110299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及监测经费5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1103污染防治120,000.00元,主要用于

1. 2110301机动车遥感监测经费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购置柴油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力争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

2. 2110399声功能划区检测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

)21111污染减排780,000.00元,主要用于

1. 2111101污染源环境监测经费4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 2111101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费6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保证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提高水站运维质量,积极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

3. 2111101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项目专项资金17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满足实验用房不低于992.16平方米,在岗人数≥9人,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占比≥2人。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和资质认证,正常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具备地表水、饮用水、废水、空气、废气、噪声、振动等常规监测能力和区域特征因子的监测能力。

4.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3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推进完成中央、省级各项生态环境督察和生态环境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自然生态保护情况,核和辐射设施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受理查处全县环境信访事件,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参与处理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做好执法监管过程中环境舆情监测预警;完成全县排污口调查工作,组织技术交流以及队伍的能力建设。

5. 2111102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推进完成中央、省级各项生态环境督察和生态环境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自然生态保护情况,核和辐射设施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受理查处全县环境信访事件,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参与处理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做好执法监管过程中环境舆情监测预警;完成全县排污口调查工作,组织技术交流以及队伍的能力建设。

6. 2111102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经费1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环境风险管控,以整治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为实施开展全县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生态领域矛盾问题隐患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246.92元,与上年148,699.44元对比,减少14,452.52元,减9.7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减少,所以其他交通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9,688,739.69元,其中,流动资产889,395.42元,固定资产原值6,076,813.2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363,192.89元,固定资产净值4,713,620.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085,723.9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5,040,296.45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48,443.24元,增92.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397,270.18元,增126.79%,固定资产净值增加3,314,345.3元,增236.86%,增加的原因是: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业务用房)于2019年1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因工程款尚未付清及当时产权归属未明确,2019年未入资产,经2023年巡查明确须以审计结论纳入资产管理。在建工程增加1,960,600.00元,增92.2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资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2024年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2. 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3. 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4. 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5. 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事项内容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0111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审核—段勇      编辑:杨正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