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消费警示:反对“天价”月饼,拒绝过度包装


来源:消费者协会    作者:   时间:2022-09-07 11:04:59   点击率:

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天价”现象愈演愈烈,豪华过度包装粽子、月饼等层出不穷,不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让消费者承担不必要的开销,同时也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过度包装等现象,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

一、反对“天价”月饼,倡导绿色消费

一是从事月饼生产、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二是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三是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保护环境,拒绝过度包装

我国作为世界包装工业的大国,目前由于过度包装产生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包装中消耗大量的纸张、胶带、塑料泡沫等材料,如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回收利用就会造成浪费;而且还会导致商品体积过大,带来运输空间的浪费。另外,过度包装会增加垃圾处理的工作量,产生环境污染。包装袋、胶带、泡沫等垃圾难处理、难降解,甚至有些包装和缝隙填充物属于化学品,处置不当就会给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商家通过过度包装吸引购买增加利润,部分消费者购买过度包装的产品获得“仪式感”,看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实际上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2022年5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对月饼和粽子的规定自2022年8月15日起实施。《标准》对月饼包装“瘦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限制包装层数。要求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减少包装盒中不必要的空隙,避免“盒大饼小”。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严格混装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消费者协会鼓励广大消费者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用随手拍的形式记录违反法规标准和公序良俗的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