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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责


来源:    作者:段铭蓉   时间:2024-02-01 15:45:3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第一条 临沧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临沧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临沧市信访局设五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综合文稿起草、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信息、保密、安全保卫、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人民建议征集和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接访科

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服务、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网络信访科

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和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和重要网络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人民网网民留言、书记市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来信办理和网络信访办理工作。

督查督办科

指导检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对县(区)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信访补助资金工作。承担临沧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