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防范传销40问40答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时间:2023-03-20 16:05: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编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和《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凡是组织、从事以及参与传销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规制制裁。传销诱惑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各类学生以及中(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科学了解认识传销及其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自身防骗技能,做到自觉了解认识、识别防范、拒绝抵制和远离传销诱惑之目的,云南省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整理了“打击防范传销40问40答”,诚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阅读学习,通过加强学习,切实增强自觉识别防范、拒绝抵制传销的意识能力。

1.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传销的主要特征和主要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传销区分为“拉人头”式、“收取入门费”式和“团队计酬”式传销;根据传销的发展演变和手段方法不同,可以把传销区分为传统传销也叫异地聚集型传销和网络传销也叫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

2.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传销模式,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网络传销通过特定网站网页(社交平台)发布传销信息,采用网银等转账缴款方式收取入门费或交纳会员费(或说是享受产品),打着社交电商、教育培训、保健养生、消费返利、养老产业、爱心慈善、区块链、虚拟货币、炒外汇等时髦又“泛政治化”的幌子行传销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它与传统传销并没有本质区别,主要采取通过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等方式收缴入门费或者会员费,直接(或间接)诱骗拉人作为自己的下线从而获利。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纯网式”和“嫁接式”两大类型。

3.异地聚集式传销

传销组织以婚介交友、介绍工作、考察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亲友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异地聚集型传销的主要行骗手段是“杀熟”,以引诱诱骗亲人亲属、同学朋友、战友同事等为主要诱骗对象。它可以分为“人身禁锢+实物包装”的实物传销和“精神控制+资本运作”的虚拟概念传销两类。实物传销是典型意义上的传销,其特点是低起点、低水准,即入门费和参与人员层次都较低,人身控制特征明显。虚拟概念传销则脱离商品销售,即“人际网络营销”,是现在异地聚集式传销的主流模式,其更善于包装,通常都打着国家扶持等旗号,甚至伪造政府公文,让人误以为是国家重点工程或项目。他们较少使用暴力,以洗脑为主,利用人对成功、一夜暴富的渴望实施诈骗。

4.“拉人头”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同时也具有收取“入门费”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

5.收取“入门费”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同时也具有“拉人头”的组织要件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6.“团队计酬”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同样也会具有“拉人头”的组织要件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特点。

7.“1040工程”传销

“1040工程”传销是花样繁多的传销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传销组织往往打着“婚介交友”“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支持”等旗号、以“互联网+”“区域链”等新名词为噱头,利用“股权投资”“集资融资”“私募基金”等形式,他们以一些高档住宅小区为据点开展传销活动,采取“一对一”“一对几”等方式进行“授课洗脑”,要求参与者交纳3800元(最低)至69800元或更多的“入门费”,宣称1-3年能赚1040万元,伺机敛财、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并牟取非法利益。

8.“纯网式”网络传销

“纯网式”是目前主流的网络传销类型,即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均通过网络来实现。目前主要有五种版本:(1)传统传销网络版。传统传销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网络来推销实物商品,发展下线营利,这种操作方式较低级,行为过于明显,已逐渐被传销分子抛弃。(2)电子商务版以网络营销、网购、网络直销等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这是目前传销分子惯用的欺骗方式。(3)投资理财版。假借个人理财名义,以私募基金、发行原始股为幌子,骗取网民入会来获取高额利润,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激励措施,鼓动入会者发展会员(下线)。(4)网络游戏版。在各游戏论坛、QQ群打诱人广告,号称会员只需在游戏中充值,就可通过网游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如果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还可以获返现金。(5)资本运作版。传销组织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连锁经营”等旗号,一方面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盈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另一方面以高额提成回报,激励入会者发展下线。这些投资项目并不是针对任何产品或者服务,仅是纯资金运作。其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时下颇为流行。

9.“嫁接式”网络传销

“嫁接式”网络传销,是近年以来刚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模式,传销分子将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网上”和“网下”双管齐下。在具体操作上,传销组织一方面用网络传播方式推销产品变相收取入门费,并发展下线牟利;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龄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他们寻找当地的骨干代理,再由这些骨干代理通过种种关系秘密接触上述人员,用拉家常的话语,在不知不觉中给这些人员“洗脑”,然后在电脑上帮助这些人进行网上登记和输入推介(介绍)人基本资料,这样经过“网上”和“地下”相结合,既拓宽了面又照顾到“点”,涉众面极广,受骗上当者众多。

10.微信传销

微信传销就是指借助微信组织、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也就是利用微信借销售或推销商品名义,但主要不是为了卖商品,而是通过拉人入会,发展金字塔式下线,然后收取入会费、代理费并以金字塔式奖励吸引更多下线加入的骗取钱财行为。微信传销主要采取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和以许诺高额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

11.传销的主要特征

传销的主要特征是: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复式计酬。发展人员即介绍加入,是指加入组织或者成为经营者招募的人员必须通过组织内或者经营者已招募的人员介绍,才能加入组织,取得成为组织一员的资格;只要成为组织的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成网络是指通过介绍加入组成网络,组织内部形成推介者、被推介者的上下线隶属关系和层层推介形成的人际组成网络,采用这种上、下线间的人际关系来达到组织在管理、发展、谋取利益等方面的目的。复式计酬是指参加者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得报酬,也可以从其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发展的下线介绍加入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

12.传销行为构成要件

传销具有以下两个基本要件: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二是计酬要件即复式计酬。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13.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等旗号,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等为幌子,引诱诱骗人员到异地省外以考察、旅游、做生意等为名参与从事传销活动。二是打着“国家扶贫项目”“好项目产业大联盟”等旗号,以“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组织从事传销活动。三是打着销售保健品、化妆品以及介绍工作的幌子,利用聊天工具诱骗拉人头,进而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四是打着“电子商务”旗号,要求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五是宣传“免费获利”“消费不用花钱”“消费增值”“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名义,诱骗人员参加传销活动。六是打着“创业投资”“婚介交友”等旗号,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参加网络传销活动。七是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传销活动。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八是某些网站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等幌子,在特定网站中宣传推售宣称有“特别功效”的假劣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吸引诱骗中(老)年人误入陷阱圈套。九是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夸大宣传、造假炫富,并以商品零售作幌子发展下线非法牟利。十是以“高息理财”作幌子,蛊惑人们投资,并以发展人员数量计算业绩、报酬和返利。十一是传销组织以合法培训机构、公司名义为掩护,打着“精英培训、提升自我”等各种旗号,要求参培人员发展、介绍他人交高额培训费参加培训后可兑现奖励、提成和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参与从事传销,等等。

14.网络传销的主要运作模式

当前,网络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暴利为诱饵,打着“网络购物”“网络投资”“网络创业”“网络游戏”“网络慈善”“网络学习”等旗号,通过操作服务器设立网站发布传销信息、QQ聊天邀约、发微博微信邀约等方式,要求参加者通过登录指定网站、利用网站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和要求参加者通过网银转账交款等方式交纳入门(入会)费和兑付奖金、提成、返利等方式引诱诱骗网民加入传销组织、从事网络传销活动。其主要运作模式:一是组织者或经营者操作服务器设立网站发布传销信息;二是加入者依据被推荐(或介绍)人提供的用户名、密码,通过登录指定网站并利用网站继续发展下线(会员)等方式参与、从事传销活动;三是组织者或经营者要求加入者通过银行汇兑、邮政汇款和支付宝支付等方式交纳入门(入会)费和承兑奖金、提成、返利,骗取加入者钱财;四是上线人员从下线缴纳的钱财中获取利益,等等。

15.网络传销骗人手法

1许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承诺的高额回报是没有保障的。不法分子会说:“别看你现在交了1万,一年以后就能赚10万!”

2拉人发展下线不法分子利用发展下线拿提成的方式诱惑大家,实际是为了让更多人受骗。不法分子会说:“想要回钱快,赶紧邀请亲朋好友来注册投资,人越多赚得越多!”

3断章取义不法分子制作网络视频或断章取义的文章迷惑大众。不法分子会说:“你可以去搜‘《刑法》第xxx条10万不是传销’的新闻,我们不是传销!”

4投资形式灵活各种网络平台都能成为不法分子谋财的渠道。不法分子会说:“给我发100元红包就能成为会员,再让三个人给你发,你再发给我100元,就能成为高级会员!”

5进行洗脑所谓培训就是不法分子把你诱骗到偏僻地区进行“洗脑”,传播违法传销信息。不法分子会说:“这里是某某地方,环境优美且不容易被打扰,你就安心住在这吧!”

16.直销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17.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是指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了《直销经营许可证》,按照核定直销区域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18.直销经营许可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直销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决定,并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行为。简言之,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直销许可的,不得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19.直销员

直销员是指由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的招募主体只能是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必须通过直销员资格培训并取得直销员证后持证上岗)的,在固定的营业场所之外销售产品的推销人员。

20.哪些人不得招募为直销员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七种人不得招募为直销员。一是未满18周岁的人员;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三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四是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五是直销企业正式员工、六是境外人员;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21.直销服务网点

直销服务网点是指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建立的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固定场所。

22.直销企业经销商

具有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根据与直销企业签订的经销合同,以批发或零售方式销售直销企业产品或者为直销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包含但不限于专卖店、加盟店、工作室等。直销企业可以通过经销商对产品进行分销或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23.直销产品

由直销企业或者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的,由直销员以直销方式销售的产品。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目前,经公布的直销产品为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和家用电器6大类。

24.直销计酬

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是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25.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

传销与直销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区别显著。在合法性方面:直销是经国务院商务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并依法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招募人员方面:直销招募有条件限制,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身份和未满18周岁人员等“七类”人员为直销员,传销则没有限制,是人就可以拉,有人头就有钱;在培训方面:直销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场所、授课人员都有明确规定,传销没有,一般都是暗中、私下进行;在计酬方面:直销计酬是公开的,且只能是单层次计酬,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传销报酬计算不公开,采取多层级的团队计酬模式。在商品销售方面:直销以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传销往往不销售商品,或只是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在退换货方面:直销有完备的退换货制度,传销无任何售后保障。

26.传销欺诈本质

传销的本质是欺诈(致幻), 传销的噱头是一夜暴富(画烧饼),传销的发展是不断变换噱头(必须),传销的主要特征是拉人头(人脉),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根本特点是传而不销或者真传假销。

27.当前传销组织惯用幌子

当前“社会面聚集型”异地传销组织(体系)打着“国家(地方政府)暗中保护支持”“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旅游观光、考察(开发)项目、婚恋、做生意等为名,采用电话邀约问候、发送邮件短信邀约和通过微博微信邀约邀请等方式,不断引诱诱骗亲人、同事、战友、同学、朋友、网友陷入其精心设计的陷阱圈套。其传销组织惯用幌子主要有:一是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诱骗亲人邻里、同学朋友、战友同事等参与“资本运作”“1040工程”“特许经营”异地聚集型传销;二是以“招聘招工”“婚介交友”等名义,诱骗人员参与传销; 三是以“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直销”等名义,诱骗人员到异地参与传销;四是以“网络直销”“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五是以销售商品可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等形式从事传销。

28.异地聚集型传销拉人布局过程

异地聚集型传销拉人布局过程是:第一步,熟人邀约。第二步,游玩放松。 第三步,亲情围猎。第四步,观念灌输。 第五步,成功见证。第六步,交款上套。

29.传销的危害

传销的危害十分巨大。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第二,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第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第四,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30.识别传销的要件

识别传销乱象的要件有:一是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二是是否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三是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加入的资格;四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五是牟取非法利益。

31.网络传销骗人手法

1许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承诺的高额回报是没有保障的。不法分子会说:“别看你现在交了1万,一年以后就能赚10万!”

2拉人发展下线不法分子利用发展下线拿提成的方式诱惑大家,实际是为了让更多人受骗。不法分子会说:“想要回钱快,赶紧邀请亲朋好友来注册投资,人越多赚得越多!”

3断章取义不法分子制作网络视频或断章取义的文章迷惑大众。不法分子会说:“你可以去搜‘《刑法》第xxx条10万不是传销’的新闻,我们不是传销!”

4投资形式灵活各种网络平台都能成为不法分子谋财的渠道。不法分子会说:“给我发100元红包就能成为会员,再让三个人给你发,你再发给我100元,就能成为高级会员!”

5进行洗脑所谓培训就是不法分子把你诱骗到偏僻地区进行“洗脑”,传播违法传销信息。不法分子会说:“这里是某某地方,环境优美且不容易被打扰,你就安心住在这吧!”

32.如何识别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和传统传销没有本质上的不同,都可以通过三个特征进行识别:一是入门费。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头。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牟取非法利益。最后,您不去贪婪没边的高息,就不会掉进传销骗子精心设计的套路陷阱!别到了血本无归的时候才哭着让政府做主,参与非法传销风险自担!

33.如何辨别微传销

“微传销”就是通过微信以销售或推销货品为名义,通过诱惑、拉人入会、收取入会费为主要盈利途径的行为。如果发现部分微商卖家在朋友圈推销产品时,不忘时刻提醒受众,宣称“只要投入上千元,坐在家里就能创业,不仅可以月入上万元甚至十万元,而且年薪百万元也不是梦”。收到类似微信时,千万要审慎应对。如何辨别微传销?

第一,发现微商夸大产品实际效果,产品价值与价格不相符时,需谨慎。通常微商卖家会强调其产品在短时间内能起到绝佳效果,并附上部分“买家”使用前后的对比图,而该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型产品价格,出现价格背离价值现象。此时,应小心陷入“微传销”。

第二,发现微商盈利模式以发展线下、拉人头为主,其奖金分配制度具有金字塔型分配模式时,需谨慎。如果微商卖家不停地怂恿你加入微商,把产品说得天花乱坠,宣称做代理无需加盟费用,直接购买货物就可以成为销售代理,拿货越多,代理层级越高,且出现主要靠发展下级代理赚取层级差价,代理越多收入也就越多的现象时,要小心陷入“微传销”。

第三,发现买家秀主要靠造假来骗取信任时,需谨慎。部分微商卖家,如果经常作出超出常理的卖家秀,并教你加入微商团队后,为了增加人气,可以通过相关软件对订单、收入、炫富照进行造假,教你如何发展下级代理,如何发展推广,这时要小心陷入“微传销”。

34.如何防范网络传销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陷阱。这些鼓吹“资本运作”、“加盟连锁”、“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等口号,欺骗误导网民加入,都涉嫌网络传销。网络传销作为传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变种,不仅具备传统传销的所有危害性,而且有其自身特点,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认清网络传销,有助于远离陷阱。

35.网络传销行为认定

1 骗取财物。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认定为骗取财物。

2层级关系。认定网络传销行为所称“层级”和“级”,系指组织者、领导者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之间按照推荐和被推荐关系所形成的上下线关系层次,以及非组织者、领导者在传销组织中的身份等级。

(3)团队计酬。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并以下线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4恶性网络传销设置不符合商业惯例和经营常理的高额奖励; 诱惑他人缴纳高额费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以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支付先加入者的奖励 ;必须是无限发展下线才能支撑资金链不断裂;目的和结果都是骗取财物 。

36.避免陷入传销陷阱的六招方法

传销陷阱防不胜防,六招教你避免传销陷阱:一是防范“杀熟”,警惕暴富诱惑。亲友介绍异地投资、工作机会,或久未联系的朋友突然邀请旅行游玩、介绍对象等,一定要谨慎,要多方核实。可通过114查询、市场监管注册查询等。二是仔细查询、核实公司信息。正规招聘网站上的公司,也并非全部正规。一定要仔细核查,包括公司详细地址、电话、业内评价或做过的案例等。不排除有传销组织套用其他公司信息,最好多方询问公司所在地的亲友或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证核实,提高警惕。三是电话面试多询问。电话面试中,可深入问几个专业问题及项目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吞吞吐吐或回避问题,一定要提高警惕。四是临时变更地址要小心。到达规定地点后,对方打电话变更见面地址,要小心。可询问附近群众,是否有这家公司在办公。如对方说派车来接你,不要随便上车,很可能已与传销组织串通好。五是见面地点偏僻不要去。如发现见面地址很偏僻,就不要前往。面试地点地址一定要发给家人、朋友。一般情况下正规公司都会签订合约再工作,直接去工地或者项目地点要小心。六是关心你家情况要夸大。传销组织通常会问家人是否在身边,在这个城市有没有朋友等。可故意夸大自己的人脉,说在这个城市有很多朋友,医院、警察局也有熟人,传销组织有所顾忌,你也有机会逃离。

37.为什么有些人落入传销陷阱不能自拔

长期以来,各地、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都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传销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还是有很多人像着了魔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究其原因,首先,因为传销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各种旗号,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甚至伪造国家、省级相关部委(厅局)公文,断章取义地诱惑群众相信并参与传销。其次,传销组织者对参与者实现精神控制。频繁给下线们“上课洗脑”,找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讲自己的“发家致富”心得,让不明真相的参与者羡慕不已,并且努力效仿。第三,参与者都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急于发财,成天生活在谎言和自己的幻想中,都想象着自己能拉多少人赚多少钱,认为做富翁的梦很快能实现。第四,参与者都缴纳了一定的“入门费”,即便识破了骗局,但因为有了“投入”却没有回报,为了捞回本钱,他们开始揣着明白装糊涂,去骗更多的人,而被骗的多是亲戚朋友,最后身无分文,有家难回,走向一条执迷不悟的“不归路”。

38.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亲戚、同学、同事、网友、战友)等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宣称熟悉环境、让你放松或要看你的身份证、借你手机拨打电话等类似不正常情况时,一定要机智冷静地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

如果有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被骗往异地参与、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如果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搜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和该传销组织体系相关骨干人员以及传销组织领导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向传销行为发生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如果被骗参与传销的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应设法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以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密码以及传销地点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自身权益。

如果有人向你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求发展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参加,并许诺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39.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责任

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由于传销的欺诈本质是通过发展人员加入,组成上下线人际网络的形式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以参加传销的人员也是违法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参与传销人员的法律责任。参加传销人员不是消费者,不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救济和保护。《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即:“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有关法规进行处。2)组织、领导者的法律责任。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0.发现传销应向谁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因此,发现传销行为,应当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对将他人骗往异地、限制人身自由从事传销的,向传销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公安机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