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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临沧文旅故事|临沧“十四五”非遗工作如何开展? 《规划》带你了解一下


来源:    时间:2022-09-14 14:04: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日前,临沧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沧市“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十四五”时期临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规划》预计2025年,临沧市非遗事业发展持续推进,非遗保护机制更加完善、非遗传承体系逐步健全、非遗利用模式创新有效,建立临沧非遗保护发展“新标杆”。

 

回顾“十三五”  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非遗名录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临沧市各县(区)基本建立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到“十三五”末,临沧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项,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5等,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

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临沧市以省级传承项目为重点,选派省级传承人参加培训学习、参观考察,增强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提高带徒授艺的能力成立了相关项目传习所,开展传承人培训班使“傣族手工造纸技艺”、“彝族俐侎服饰制作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有力推广和传承,成为当地民众增收致富的好项目

非遗产品逐渐丰富“十三五”期间,临沧市围绕非遗活化利用形成了非遗与旅游融合产品非遗与文创融合产品两大非遗主题产品。例如:临沧云县、临翔区、沧源自治县、耿马自治县、双江自治县与大理连接形成“滇西南•神奇风情之旅”非遗旅游线路临沧市中山竹编非遗文化旅游特色村项目荣获“2019民生示范工程”,竹编产品由简单的“簸箕、背篓”等传统生产生活用品变成了“挂饰、摆件、箱包、竹画”等文创工艺品,中山村实现了从非遗传承人到脱贫致富带头人、传统粗放用品到文创工艺品、从穷山沟到文化旅游村的华丽转型。

非遗宣传影响持续扩大“十三五”期间,临沧市持续开展非遗宣传活动,非遗影响不断扩大。围绕“非遗+现代生活”举办系列节庆文化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媒体播出非遗专题节目报道,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非物质文化的良好氛围,促进形成临沧市知名非遗品牌。目前临沧市形成了傣族传统刺绣、傣族传统古法红糖制作、民间竹编技艺、德昂族服饰、柴氏手撕鸡制作技艺等临沧知名非遗品牌。

健全传承体系,建立临沧非遗保护发展“新标杆”

“十四五”期间,临沧市非遗保护发展存在着文旅融合创造非遗利用新空间、“一带一路”注入非遗传承新活力、数字技术打开非遗保护新模式带来的时代机遇,也面临着文化环境日益变迁、非遗传承代际失衡、保护开发协调并重等要求所产生的挑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临沧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传承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以临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为引领,以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非遗项目为工作重点,以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为实施路径,走文旅融合发展道路,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形成“在保护中探索利用、在利用中促进保护”的良好态势,为临沧乡村振兴、城镇建设贡献非遗力量。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跨界融合,共享发展等基本原则。临沧市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核心和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分阶段提出目标、任务和要求,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坚持保护为主,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空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发掘与培育、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弘扬有机结合,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努力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良好局面,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蓬勃发展。

计划到2025年,临沧市非遗事业发展持续推进,非遗保护机制更加完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推进非遗资源保护、非遗制度保护和非遗环境保护,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建立临沧非遗保护新模式非遗传承体系逐步健全着力推进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人群培养,进一步健全传承体系,实现代表性传承人数量上升、传承场所不断增加、传承活动持续组织,开拓临沧非遗传承新渠道非遗利用模式创新有效从单纯保护向保护与创新利用并举转变,打造非遗品牌、建立非遗产业基地、开展非遗主题旅游,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明确发展任务,高质量引领非遗保护工作稳步进行

完善临沧非遗保护机制,进一步推进非遗资源保护、非遗制度保护和非遗环境保护。非遗资源保护中,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建立市级非遗保护数据库深化临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形成金字塔形结构保护名录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字化工作,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的集成共享非遗制度保护中,规范非遗保护程序强化非遗资金保障制定完善临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专项资金认定、管理保护相关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或非遗实物资料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遗环境保护中,建设非遗保护设施加强非遗知识普及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施建设,多渠道向大众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构建临沧市非遗传承体系,持续搭建非遗传承场所、培育非遗传承人群、组织非遗传承活动等任务。传承场所搭建中,建设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建设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设立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的推荐评选及命名工作。依托革命文物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升工作做好非遗项目活态展示,让非遗“活起来”。以临沧代表性传承人为带头人,设立10个非遗传承人工作室,促进临沧非遗传承工作的开展加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推动传承人群带徒授艺工作鼓励传承人带徒授艺、组织传习和培训活动“十四五”末,所有传承人参加轮训一次以上。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行动,推动学院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有机结合传承活动组织中,开展节庆展演系列活动搭建国际非遗交流平台依托节庆展演活动,将非遗融入现代生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以文化交流会、非遗工艺和文创品展示为主要内容,搭建国际非遗交流会向世界展示中国传统文化

优化临沧非遗利用模式,整合资源打造非遗活动品牌、建立非遗产业基地、开展非遗主题旅游。打造临沧非遗品牌中,推出临沧非遗母品牌精心打造系列子品牌从民间文学中萃取最能代表临沧非遗文化、最具市场号召力的母品牌集中推出传统舞蹈品牌传统技艺品牌民间文学品牌子品牌构建临沧非遗总品牌的支撑体系建立非遗产业基地中,打造非遗产业生态链培育非遗产业示范基地形成集创意展示、生产销售、互动体验、培训传承、活化利用为一体的非遗产业生态链。打造各类培育非遗产业示范基地例如:依托布朗族纺织工艺、德昂族服饰制作工艺、傣族刺绣工艺等传统民族纺织工艺,培育民族纺织产业示范基地开展非遗主题旅游中,策划非遗主题业态评选非遗主题游线开发非遗旅游产品依托临沧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遗与旅游要素融合例如:与餐饮融合打造特色旅游美食、非遗主题餐厅以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为主旨,利用各种渠道为精品线路做好宣传推介,为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注入内生动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与旅游发展相结合,传统工艺向文创旅游产品。

打造重大工程,推动临沧非遗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实施非遗场馆建设工程以临沧非遗项目、传统地域人文历史与风土人情背景为内容主体,以强化文化认同、扩大非遗影响、拓展非遗功能为主要方向,实施非遗场馆建设工程,重点开展博物馆、传习馆(所)、展馆等非遗场馆项目建设,推动保护工作不断深入,使珍贵资料得到有效保护、生动展示、活态传承、全民共享。

实施美丽非遗乡村工程开展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大力推进“美丽非遗”进礼堂、赶大集、上舞台、百村行等活动,培育发展一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特色产业发展成熟、人居环境良好的美丽非遗乡村。

实施民族文化保护工程重点打造传统文化生态保护项目和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项目对文化生态相对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深入实施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增加省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鼓励临沧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创造性地开发与利用,实现布朗族、佤族、拉祜族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活化与利用,传承和发扬当地传统民族文化,形成临沧少数民族文化品牌。

实施特色工艺传承工程做大做强具有临沧特色传统手工技艺项目,重点抓好制茶、制糖、陶艺、竹艺等传统工艺的创新发展,推动其成为全国传统工艺振兴的示范项目,使其形成以特色产品为带动的产业扩张新态势;整合临沧中小型传统制作工艺资源,融入特色小镇建设,打造孟定芒团纸艺小镇、孟定下坝古法红糖小镇、凤庆滇红小镇等特色项目。

实施传统艺术利用工程实现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传统戏剧等传统非遗艺术的活化利用。通过平衡经典艺术原汁原味式传承、传统艺术微调式发展、创新剧目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各地区艺术特色通过落实传统艺术提升改造、修建保护利用设施等措施,实施“名家传戏”、“传统艺术进乡村进学校”等系列活动,为临沧传统艺术搭建展示展演平台,把各项传统艺术保护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临沧传统艺术的影响力。

多措并举,强化责任紧抓监管

落实政府责任临沧市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规划制定、监测评估、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形成有效运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系统内专业人员调配,配齐配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各级政府根据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富集程度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或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门机构;对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采取培训、进修、研修等方式,提高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争取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团结、动员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与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先进地区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扩大临沧非遗的对外影响。

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定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传承基地、代表性传承人评估考核标准。对不能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单位责任人采取惩罚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传承基地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