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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关于对临翔区南京凹虾蟹小院凌晨营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整改验收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1-08 16:49:28   点击率: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号)部署安排,由市公安局组织验收的临翔区南京凹虾蟹小院凌晨2至3点营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问题编号:D53090020221113003),临翔区已完成整改自验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2日提请市公安局组织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临翔区南京凹虾蟹小院凌晨2至3点营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问题编号:D53090020221113003)。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翔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虾蟹小院凌晨2至3点营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成虾蟹小院作出承诺,加强对餐饮厨房外抽油烟机管护,在店铺内明显位置粘贴提醒警示标识,提醒就餐人员不要高声喧哗,降低声音避免扰民。

(二)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巡特警大队加大对虾蟹小院周边治安巡逻力度,及时提醒制止客人高声喧哗扰民等行为。

(三)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凤翔派出所社区民警定期不定期对虾蟹小院及周边住户进行走访调查,督促虾蟹小院合法经营,避免噪声扰民情况再次发生。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3年12月29日,市公安局到临翔区组织开展验收,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现场实地验收,认为临翔区人民政府和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等部门高度重视虾蟹小院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整治工作,提供检查的材料全面准确、真实可信、履责留痕,有据可查;组织联合治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2023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均未接虾蟹小院噪声扰民举报投诉案件。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临沧市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