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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         2023-05-24 16:12:07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51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人民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政治机关、落实机关、服务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临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团结奋斗

第三条 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


第四条  人民政府由秘书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组成

第五条  人民政府实行长负责制长领导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根据统一安排代表人民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处理与其他州、市之间的事务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协助处理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落实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和长交办事项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长出市、出省、出国期间长委托由分管常务工作的副长主持人民政府工作

秘书长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实行AB角工作协作机制,既要按照工作分工独立处理分管工作又要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涉及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任务,服从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 人民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三个定位目标方向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临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七条 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委部署要求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全面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统筹研究部署本领域本行业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八 坚持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和市委有要求政府必落实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委请示报告

第九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十 坚持依法行政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第十一 坚持科学民主强化系统观念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充分评估论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后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第十二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品牌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第十三 坚持清正廉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勇于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做到交往只讲公义、办事不徇私情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第四章  监督制度


第十四 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依法备案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时限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及时回应办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第十五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统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六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七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必阅、必批、必管、必复群众信访事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重要信访案件牵头解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八 人民政府实行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秘书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组成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讨论、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二)部署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县、区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十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

(三)讨论需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其他议案;

(四)研究需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需提请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

(六)讨论决定政府规章、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规划、重要政策性文件,以及涉及重要资源配置和跨县、区事项的政府合同;

(七)讨论决定跨副市长分工且需全面协调(确认)的事项;

(八)讨论决定由市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不能自行决定的事项;

(九)讨论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可能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事项;

(十)讨论决定经济政策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市本级公共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国有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重大经济事项;

(十一)听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其他重要事项汇报;

(十二)政策依据明确须上会,以及考核、检查中需要常务会听取的事项;

(十三)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其他重要事项;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召开12,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审议事项可邀请军分区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员会、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领导列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研究室全程列席会议。议题所涉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列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相关利益方、企业、法律顾问等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 提请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副秘书长按照工作分工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政府办公汇总报长确定会议文件须在会前报长审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政府办公负责议题和文件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文件由议题汇报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会议文件应全面准确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意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涉及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应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政府办公要加强审核把关

凡属副秘书长或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原则上不提请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除特殊情况外会前未经协调的事项不得提请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人民政府领导不能出席的须向长请假其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上报议题原则上不提请当次会议研究确需上会研究的须向会议提交个人书面意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会的须向长请假获同意后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并安排其他负责同志参会其所在部门上报议题原则上不提请当次会议研究

第二十二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的纪要政府办公起草按程序由秘书长审核后报长签发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后需报省委、省政府的文件,须在3日内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长审定后按行文要求报送。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后需提请市委审定的事项,会议未提出修改要求或者未提出实质性修改要求的,按程序由秘书长审核授权分管副市长审定后报送会议提出具体修改要求的,由政府办公室会同文件起草部门在3日内按照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由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核审定后以市政府党组文件报送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印发的下行文会议未提出修改要求或者未提出实质性修改要求的,按程序由秘书长审核后授权分管副市长签发会议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由政府办公室会同文件起草部门按照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由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长签发

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须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

第二十三 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召开长办公会议和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会议组织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

长主持召开长办公会议研究、处理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议题由长确定与议题相关的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长办公会议纪要由长签发

长、秘书长受长委托或按照分工召开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协调人民政府工作中的专门事项议题由主持召开会议的人民政府领导确定与议题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召开会议的人民政府领导签发涉及财税重大经济政策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等重要事项的须报长签发

第二十四 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按要求参加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原则上不应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政府办公报会议主持人审批参会人员不得擅自缺席或更换所发表意见应代表本部门意见

第二十五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减少陪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做到会而有议、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人民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各部门的工作会议兼任部门负责同志的参加本部门会议除外

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性会议须报经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人民政府各部门召开全性会议和举行重要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10个工作日正式向人民政府报送请政府办把关后报人民政府领导审并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人民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性会议未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不得请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性会议提倡采用加密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一般不越级召开凡召开到县、区以下的须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

严格控制和规范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 人民政府建立学习制度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统筹起来一般两个月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学习活动由长主持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主题由长确定坚持学习导向、结合导向、力行导向、落实导向把提高理论素养作为最根本的本领把抓好工作落实作为最重要的能力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要部署组织学习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努力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学习采取领导同志自学交流、集体研讨安排部门负责人汇报或邀请专家作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加强学习的表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第六章  公文处理


第二十  各部门向人民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云南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退回报文单位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级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拟提请委审议或提请以、市政府名义联合发文的文件稿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职责且牵头起草部门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应依照委有关规定先按程序报人民政府履行相关审程序

第二十八 人民政府各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提请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公文必须遵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论证涉及县、区或部门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公开征求意见对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应充分评估、慎重决策

第二十九 各部门报送人民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或联合报人民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后报人民政府决定

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

第三十 各地各部门报送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明确办理意见涉及以人民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报请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府办公进行合法性审核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事项分管主办部门的人民政府领导应牵头加强协调政府副秘书长协助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公文及办理意见由政府办公室按照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呈批涉及多位领导同志的事项应根据需要呈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领导核批重大事项报长审批

第三十一 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公文应当签署明确的意见姓名和时间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须明确签署意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发布的命令、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长签署

人民政府名义发文一般事项由分管副长根据职责权限签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重大发展规划、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等重要事项的经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长、分管副长、秘书长审核后长签发向上级报送的上行性公文按程序报长或长委托的副长签发

政府办公名义发文一般由分管副长、秘书长签发重要文件报长签发

第三十三  人民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命令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合法性审核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由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发布决定或命令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重要公共政策、重大民生事项等应当事先请示人民政府未经人民政府授权各部门不得向县、区人民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县、区人民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人民政府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应依照有关规定报人民政府备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目录

第三十四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精简文件简报坚持有用、管用、可用加强发文统筹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少发文、发短文没有配套要求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制定配套文件没有明确时限的1个月内制定出台特殊情况可在2个月内制定出台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名义发文凡法律、法规、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制发文件从严控制配套类、分工类发文人民政府各部门不得以贯彻落实、督查考核等名义擅自要求县、区制发配套文件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各部门一般不直接向人民政府报送简报重要工作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报送专报专报原则上只保留1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机关信息化应用和保障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第七章  工作落实


第三十五条  人民政府要自觉对标对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报告办理进展确保见到实效人民政府领导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指导、推动、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协调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政府办公要积极主动做好决策服务、协调推进等工作协助人民政府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第三十六 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政府决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协同配合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第三十七 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作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加强统筹规范、联动协同增强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重复督查、多头督查减轻基层负担

政府办公要加强对全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各县、区及各部门的督查坚持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强化政务督查结果分析运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十八 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机制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反馈不断增强政务督查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严肃性

第三十九 政务督查工作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委交办事项

)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临沧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议定事项

)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的重要工作

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第八章  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


第四十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人民政府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第四十一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战略性调研、对策性调研、前瞻性调研、跟踪性调研、解剖式调研、督查式调研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找到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办法和途径要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注重实际效果积极为基层服务确保开展调研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造福百姓

第四十二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向委请示报告

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中的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人民政府请示报告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十三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人民政府领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规范新闻报道

人民政府领导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不出席各地举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人民政府领导代表人民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讲话和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人民政府党组或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代表人民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和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人民政府批准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等方面的规定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

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四十四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长离出访、出差、休假、学习应事先向委请假报备并由政府办公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备长、秘书长离出访、出差、休假、学习应事先向长请假报备委常委的副长还应向委请假报备出访、出差、休假、学习结束后应向长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通报人民政府其他领导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访、出差离岗休假或学习应事先向人民政府请假报备

第四十五 长、副长出访政府外事办公室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长并报委书记、长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政府审批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出访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后报人民政府正职领导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长审核后报长批准副职领导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长批准

第四十六 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坚持三严三实敢担当、善作为、察实情做到马上就办、今日事今日毕真抓实干、干一事成一事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坚持反四风、树新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常态化长效化

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有职责必担当、有觉悟敢担当、有能力会担当的良好氛围

四十七 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四十八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8410日印发的临沧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发201826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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