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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3-03-23 16:31:57   点击率: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开发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工作,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增强通知的科学性、民主性,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决定举行《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拟定3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关或者关注该通知的公民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法律工作者1人。

3.涉及利害关系的基层组织代表2人、企业代表3人、群众代表10人。

当申请人员不足时,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中选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登录临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lincang.gov.cn/zwgk/tztg.ht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47号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5室,电子邮箱:csglzhzfk@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8:00时截止。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3年3月3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联系人及电话:董大春,0883-2157406。

附件 :

1.《临沧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报名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