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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7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来源:    时间:2023-09-08 10:55:4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2023年目标任务是201.08亿元、增速23%,该指标为季报指标,1—6月完成总产值66.63亿元、增速22.3%,全省排名第三;二是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2023年目标任务是87万平方米、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月完成销售面积34.49万平方米、增速-39.69%;三是房地产业工资总额,2023年目标任务为增速8%,该指标为错季指标,1—6月增速-23.4%;四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2023年的目标是增速8%,该指标为错季指标,1—6月增速0.1%;五是房地产开发投资,2023年目标任务76亿元,1—7月完成投资28.55亿元、增速-24.17%;六是向上争取资金,2023年目标任务10亿元,1—7月共向上争取资金9.63亿元,占年度任务96.26%。

二、住房发展全面推进情况。一是房地产。1—7月完成投资28.55亿元,占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总额的37.57%;其中,续建项目42个、完成投资23.91亿元,新建项目7个、完成投资4.64亿元。稳步推进“保交楼”工作,获得首批“保交楼”专项借款1.87亿元支持以来,已审批拨付专项借款1.87亿元、拨付率100%,1870套保交楼任务已全部完成交付;第2批申报5个项目专项借款将于近期放款,625套保交楼任务完成191套交付,交付率30.56%。全市22个烂尾楼项目已全部盘活复工,复工后累计完成投资14.25亿元,省级通报交房15个,交房率68.18%,全省排名第9位。其中,11个项目已开展不动产权登记,解决了3949户业主不动产权证登记问题,未达到交房条件的7个项目正在按照一楼一策整治方案稳步推进,年底可实现全部销号。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1—7月实施项目18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4.58亿元,1—7月完成投资4.1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1个、完成投资2.94亿元,新建项目7个、完成投资1.19亿元。2023年省下达临沧任务12806套,1—7月新开工7232套,开工率56.5%。争取到省农发行贷款授信1.65亿元,已放款650万元。三是城镇棚户区改造。1—7月实施项目43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1.55亿元,1—7月完成投资4.2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6个、完成投资3.45亿元,新建项目7个、完成投资0.8亿元。2023年省下达临沧任务17000户,1—7月新开工14656户,开工率86.22%。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7月实施项目18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98亿元,1—7月完成投资3.8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2个、完成投资3.13亿元,新建项目6个、完成投资0.75亿元。2023年省下达临沧任务10021户,1—7月新开工8384户,开工率83.66%。推进2023年玉龙社区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五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2023年省预下达临沧任务为农村危房改造246户、农房抗震改造2545户,1—7月新开工农村危房改造246户,开工率100%,竣工233户,竣工率94.72%;新开工农房抗震改造2545户,开工率100%,竣工2117户,竣工率83.18%。

三、城乡建设系统推进情况。一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以供排水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污水和垃圾治理、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2023年度计划实施污水管网128公里、雨水管网68公里、供水管网82公里、燃气管网25公里、市政道路13.4公里、海绵城市2.8平方公里。1—7月实施项目56个,开工城市污水管网91公里、雨水管网42.5公里、供水管网50公里、燃气管网35.6公里、海绵城市1.72平方公里。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6.17亿元,1—7月完成投资10.8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2个、完成投资6.96亿元,新建项目14个、完成投资3.97亿元。认真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镇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于3月底投入运行;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安装设备,近期将通水调试;永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正在进行用地报批。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永德县、耿马自治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开工;云县、镇康县、孟定镇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二是推进绿美城市建设。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将2023年作为城市公园建设年,1—7月,全市共实施绿美城市建设项目122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29亿元,1—7月完成投资3.1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3个、完成投资1.33亿元,新建项目89个、完成投资1.83亿元。三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动凤庆县鲁史镇垃圾焚烧厂及各县(区)边远乡村小型分散化垃圾焚烧设施前期工作,并结合垃圾终端设施建设,合理规划配置满足收运需求的收运设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水平。全市68个非城关镇及6961个自然村中,66个乡镇和4653个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分别为97.06%和66.84%。稳步推进凤庆县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完成了古墨村古磨坊修复、村落内古建筑修复等工作。

四、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情况。一是持续培育壮大建筑市场主体。1—7月新增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699户,全市累计共有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4440户;新增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74户,全市累计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472户;新增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11户,全市累计有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163户。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积极推进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等工作,1—7月全市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数666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数281件,实行并联审批164件、竣工验收项目92件、联合验收33件。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和“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整改工作。聚焦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重点整治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行政审批监管职能失守、项目招标审批不严、履行项目合同弄虚作假,执法宽松软、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等问题,进一步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推进项目审批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促进项目审批公开、透明,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抓实安全生产。围绕施工安全、自建房、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汛期城市排水排涝、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等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1—7月,采取企业自查、县(区)全覆盖检查、市级重点抽查检查的方式,突出年末年初、全国“两会”、汛前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了3轮市级质量安全综合督导检查,累计抽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06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663条,下发整改通知书80份、执法建议书5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1063栋经营性自建房,目前已整治销号907栋、销号率85.32%;共排查并录入归集平台非经营性自建房559629栋(城市57063栋、农村502566栋),共排查出问题隐患房屋741栋(经判定无安全隐患41栋),目前已整治销号19栋、销号率2.43%。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包保督导,全市4725户非居民燃气用户已全部安装报警器、居民燃气用户共安装报警器7965户(安装率24.69%),共排查整改橡胶软管问题隐患25855户、发现问题并整改3561户。全市的39个易涝点已整治37个,共清掏疏通城区主次干道等区域排水管道287公里,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宁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批示和市委主要领导实地调研临翔主城区防汛救灾工作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市城市易涝点整治包保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人人都是防汛巡查员 个个都是防汛责任人”行动的通知》等文件,8月10日组织开展临翔主城区内涝应急处置演练。1—7月全市实施行政处罚4336起、罚款381.923万元。其中,市住建局实施行政处罚8起、罚款217.11万元。

五、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请市政府印发《临沧市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城镇“两污”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的通知》等文件,常态化调度、督导、督办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和城镇“两污”专项督察反馈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污水处理、城市垃圾治理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6个,其余11个问题正按要求加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