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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时间:2022-11-16 09:07: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法治制度保障,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法治思维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理念思路、科学方法和实践成果。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推动住建行业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始终贯穿工作始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生态保护、园林绿化、燃气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参学280人次;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行动7期18场次,参学580人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77人参加在线答题活动,开展园林绿化、防汛救灾法律宣传培训2场次,参训216人次;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场次,参训150人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不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一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切实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力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年内,召开局党组会议16次,工作专题会65次,局务会议6次。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促进法律顾问参与部门立法、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对部门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和把关。2022年,法律顾问配合协助提供咨询共1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9份。三是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围绕房地产、房屋建筑、招投标、城市建设等领域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审查,2022年,按程序审查文件3份,均未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四是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认真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对于热点关注问题及时进行住房城乡建设政策解读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2022年共发布信息649条,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政务信息183条次,被采用39条次。

(三)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以良法促城乡建设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20号)文件要求,《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纳入我市2022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为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成立了《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等方式,组织对《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进行多轮修改完善,目前,《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审定。二是健全完善法治体系。为贯彻落实《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牵头起草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目前该办法已经市政府审定印发执行。三是强化部门管理制度规范。制定《临沧市城乡垃圾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3 年)》《临沧市破解城中村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南汀河及临沧市主城区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3)》《临沧市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临沧市城镇污水处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2年)》《临沧市城镇园林绿化植物修剪技术导则(试行)》《关于运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绿美小区的通知》《临沧市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等文件,不断健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长效机制,用制度推动工作和规范行业。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权责事项清单,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2022年,动态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23项,并按程序予以备案。二是积极推进集中审批。全面推进部门“一窗办理”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部门窗口办理,进驻率100%。充分运用审批系统平台组织审批,实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目标。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进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工作,探索创新“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模式,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仓储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积极摸索创新监管方式,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2022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22项,抽查企业80家;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项,抽查企业2家;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6条,行政处罚信息11条,没有发生迟报、漏报、瞒报。

(五)严格公正执法,增强部门执法能力。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全市住建领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扬尘治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城镇燃气,城镇供水,消防安全等十四同步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市住建局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立案11起,实施行政处罚11起,共处以罚款25.3万元。二是着力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印发《临沧市住建局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治乱斗争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斗争工作方案通知》《临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临沧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等文件。着力推进建筑市场、物业管理、工程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燃气市场等5个方面乱象整治工作,全市住建系统共组织开展了216次各类检查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100余人次。三是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印发了《临沧市“城管进社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执法力量前移下沉,整合城管队伍和社区队伍力量,构建完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目前,已进驻社区37个工作室,累计解决群众诉求1100条。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力度,紧盯信访问题、上级交办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积极做好信访人的沟通、解释、安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信访矛盾纠纷18件,已办结18件。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定《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法治宣传节点和主题法治宣传的契机,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普法责任。2022年,组织进物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宣传共3次,通过政策解读,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共发放资料2000份,宣传人数1000人次。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带头学习宣传法律法规。高度重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学习宣传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的第一项议程组织学习。2022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园林绿化、燃气管理、营商环境、传统村落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到知行合一,不断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城乡建设发展、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部门经费预算,2022年,安排法治学习宣传工作经费近20万元。

(三)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市住建局30条规矩、意识形态工作3条负面清单、党风廉政建设3条负面清单、干部职工2条禁令,推进机关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持续开展“吃拿卡要、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讲规矩”四个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家风建设承诺,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通报,及时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022年,党组书记讲授廉政专题党课1次,参学人数46人,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8期,参学290人次,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打造法治住建的目标,深入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教育,加大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构建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执法服务监督,为住建人防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学习,全面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务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党员大会等重要学习内容;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城乡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招标投标等方面法律法规,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继续发挥住建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法规。继续深化法律进基层活动,通过深入企业、工地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专题讲座,为基层法治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方便优质和实用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健全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城市管理。聚焦城乡建设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构建健全完善的城乡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为城市管理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进一步提高城乡治理能力水平。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