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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0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来源:    时间:2023-12-20 11:02:5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指标增长”“项目开工”“风险防范”3件大事,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2023年目标任务是201.08亿元、增速23%,该指标为季报指标,1—9月完成总产值116.89亿元、增速29.76%;二是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2023年目标任务是87万平方米、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0月完成销售面积48万平方米、增速-34.31%;三是房地产业工资总额,2023年目标任务为增速8%,该指标为错季指标,1—9月增速-34.3%;四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2023年的目标是增速8%,该指标为错季指标,1—9月增速-3.6%;五是房地产开发投资,2023年目标任务76亿元,1—10月完成投资40.24亿元,增速-25.26%;六是向上争取资金,2023年目标任务10亿元,1—10月共向上争取资金10.09458亿元,占年度任务100.95%。

二、住房发展全面推进。一是房地产。1—10月实施项目52个、完成投资40.2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3个、完成投资32.12亿元,新建项目9个、完成投资8.12亿元。稳步推进“保交楼”工作,获得首批“保交楼”专项借款1.87亿元支持以来,已审批拨付专项借款1.87亿元、拨付率100%,1870套保交楼任务已全部完成交付;第2批申报5个项目专项借款正在申报阶段,625套保交楼任务交房191套,交付率30.56%。全市22个烂尾楼项目已全部盘活复工,复工后累计完成投资16.8亿元,省级通报交房20个,交房率90.91%,未达到交房条件的2个项目正在按照一楼一策整治方案稳步推进,年底可实现全部销号。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1—10月实施项目37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3.18亿元,1—10月完成投资5.5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1个、完成投资3.51亿元,新建项目26个、完成投资2.08亿元。2023年省下达临沧任务12806套,1—10月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沧源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得农发行授信额度1.7亿元(贷款年化利率4.5%),是农业发展银行全省第一家审批通过及放款的项目,已放款650万元;云县2023年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得农发行授信额度4.18亿元;沧源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贷款申报材料已上报省农发行。其余后续放款正在办理之中。三是城镇棚户区改造。1—10月实施项目44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1.55亿元,1—10月完成投资5.6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6个、完成投资4.48亿元,新建项目8个、完成投资1.13亿元。2023年省下达临沧任务17000户,1—10月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10月实施项目18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98亿元,1—10月完成投资5.2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2个、完成投资4.09亿元,新建项目6个、完成投资1.16亿元。2023年省下达临沧任务10021户,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五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2023年省下达临沧任务为农村危房改造904户、农房抗震改造5191户,1—10月开工农村危房改造904户、开工率100%,竣工899户、竣工率99.45%;开工农房抗震改造5191户、开工率100%,竣工4363户,竣工率84.05%。

三、城乡建设系统推进。一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以供排水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污水和垃圾治理、海绵城市建设为重点,2023年度计划实施污水管网128公里、雨水管网68公里、供水管网82公里、燃气管网25公里、市政道路13.4公里、海绵城市2.8平方公里。1—10月实施项目67个,开工城市污水管网118公里、雨水管网63.8公里、供水管网77.6公里、燃气管网46.8公里、海绵城市1.96平方公里。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4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4.7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2个、完成投资9.49亿元,新建项目25个、完成投资5.29亿元。认真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镇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于3月底投入运行;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正在实施云县、永德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建设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整治雨污混流、破损漏损、错接混接等问题。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永德县、耿马自治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1季度完工投产;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完成特许经营权招标,开展项目三次选址后,已完成稳评,正在开展用地预审、水保、环评等前期工作;镇康县垃圾焚烧厂已完成特许经营权招标,正在开展规划设计、环评、地勘、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孟定镇垃圾焚烧厂已完成特许经营权招标、投资备案、水文调查、地勘、初步设计等,正在开展环评、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二是推进绿美城市建设。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将2023年作为城市公园建设年,1—10月,全市共实施绿美城市建设项目138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45亿元,1—10月完成投资3.9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3个、完成投资1.61亿元,新建项目105个、完成投资2.38亿元。三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市68个非城关镇及6961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分别为98.53%和70.88%。耿马勐撒镇、勐永镇新投运两座污水处理设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3.82%。稳步推进凤庆县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完成了古墨村古磨坊修复、村落内古建筑修复等工作。全面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全市54座历史建筑全部完成测绘建档工作。

四、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持续培育壮大建筑市场主体。1—10月新增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1097户,全市累计共有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4838户;新增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82户,全市累计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480户;新增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22户,全市累计有入库入统的建筑业企业174户。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积极推进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等工作,1—10月全市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221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数470件,实行并联审批280件、竣工验收项目142件、联合验收55件。对我局牵头负责的“获取经营场所-办理建筑许可效率”指标进行自检自查,分析存在问题,差缺补漏,认真做好2023年省对市营商环境考评相关准备工作,持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是抓实安全生产。围绕施工安全、自建房、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汛期城市排水排涝、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等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1—10月,采取企业自查、县(区)全覆盖检查、市级重点抽查检查的方式,累计抽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28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77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1份、执法建议书8份,项目化、清单化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1063栋经营性自建房(经专业鉴定不存在安全隐患62栋),目前已整治销号964栋、销号率96.61%,临翔区未完成整治37栋;排查并录入归集平台非经营性自建房559629栋(城市57063栋、农村502566栋),共排查出问题隐患房屋783栋(经判定无安全隐患202栋),目前已整治销号146栋、销号率55.68%。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包保督导,全市共录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的企业数4915家(含燃气企业、充装企业、检测企业、非居民燃气用户)、录入率100%,已完成排查4915家、排查率100%,累计发现问题1136个、已整改1077个、整改率94.81%,整改率全省排名第2位。1—10月全市实施行政处罚5899起、罚款565.34万元。其中,市住建局实施行政处罚10起、罚款220.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