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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时间:2022-06-24 10:11:4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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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临发改函〔2022〕18号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鲁彬等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您在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纳入临沧市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清单的建议》(第42号)已交由我委办理。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在征求了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2022年6月11日与您进行了面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专项债券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临沧市(包括永德县)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由省级统一发行后逐级转贷市、县投放使用。2020年以来,我市已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直接下达安排永德县使用4.85亿元(永德县特色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亿元、永德县德党河水库工程1.65亿元、永德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1.1亿元),全部均由省级发行成功后转贷市、县及项目单位。

对于您提出的“永德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纳入临沧市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清单”的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已组织审核后上报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财政部审核反馈,项目在专项债券项目库处于省级锁定储备状态。在申报专债的同时,对符合中央投资导向且前期工作完备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同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22年已给予永德县学前教育永德县中心幼儿园活动室及辅助用房、永德县城南幼儿园活动室及辅助用房2个子项目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目前,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完成发行,正在准备组织2023年项目谋划储备。建议永德县继续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并根据本地区的财政债务情况,合理进行每批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重要性排序,着力提升专项债券的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撬动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的沟通汇报,争取给予永德县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022年6月22日

(承办人: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李志媛 联系电话:2126187)

 

抄送:市人大选联委、法制工委、财经委,市政府督查室。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

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议编号


收到日期


建议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传真)至建议承办单位、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0883—2123890)、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