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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502008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临沧市民政局    时间:2023-07-20 17:40:4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民盟临沧市支部委员会:

你委在临沧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临沧市殡葬改革的建议》(第0502008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相关办理事宜。6月5日,市民政局发函,请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对05020085号提案给予答复。结合现行殡葬政策以及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一)殡葬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宗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殡葬改革工作的3次(2021年6月30日市委书记杨浩东批示,2021年7月5日市政府市长张之政批示,2023年3月2日市委书记张之政批示)批示要求,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8县(区)均建成了殡仪馆,配置了26辆殡仪车。全市77个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70个(其中,临翔区忙畔街道和凤翔街道合建1个、双江县勐勐镇和沙河乡合建1个)、在建5个,建设覆盖率100%,凤庆县、永德县、耿马自治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和双江自治县已实现所有乡镇建成投入使用,2023年7月将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78个、开工建设17个。拓展招商引资渠道,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成投入使用经营性公墓8个,临翔区、云县、凤庆县、镇康县、双江自治县5县(区)民政局对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88号)、《云南省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业务手册》(试行),按照《临沧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完善经营性公墓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经营性公墓合法化手续办理并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镇康县已建设完成骨灰堂项目,凤庆县骨灰堂项目在建,临翔区、耿马县2个骨灰堂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临沧主城区临翔公墓项目选址于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文伟社区上邦笃仙神山,占地面积规划643亩,项目计划预估投资3.27亿元,项目建设采取一步规划到位,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园区划分为经营性公墓园区、公益性公墓园区、军人公墓园区、回族公墓园区,共规划建设45648个墓位,树葬、花葬、壁葬节地生态葬5072个,建设骨灰堂一座,设有骨灰格位12000个。该项目于2022年3月26日开工建设,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临沧主城区临翔公墓建成后将填补我市没有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空白。已完成2019年8月上报省厅活人墓45874冢、大墓豪华墓6631冢拆除和整治任务。2022年底全市火化区火化率达62.5%,比“十三五”末2020年(火化区火化率55.97)提高6.53个百分点;节地生态安葬率达24.21%,比“十三五”末2020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23.16%)提高1.05个百分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共排查出无证照经营殡葬用品经营户28户、从事殡葬中介服务1户、非法制售墓碑点441个,截至目前,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已全部得到彻底整治。

(二)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尚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有的县(区)对殡葬改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有的地方惠民殡葬落实不到位、节地生态安葬推进不理想;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建设筹资渠道单一,主要靠福彩公益金给予补助,推进力度缓慢,数量不足,无法满足群众安葬需要;经营性公墓墓穴价位偏高,草坪葬、花葬、树葬、塔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开发不足,满足不了群众安葬不同层次的需求;有的地方殡葬执法监管不到位,对违法行为缺乏有力的监管和惩处,散埋乱葬综合整治力度不够大。

二、你委的提案建议

提案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二是着力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改革协调联动,市、县(区)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须密切协作;四是提供多种保障供给,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规范办理经营性公墓经营手续,加大骨灰堂建设力度,以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安葬需求。

三、答复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倡导生态殡葬理念。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2020年,临沧市民政局编印《殡葬政策法规汇编》3000册发至县、乡、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使他们掌握解殡葬政策法规,共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每年清明节期间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向全市市民发出了《推进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倡议书》,市级还通过临沧市政府网站、临沧新闻网进行通告宣传。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宣传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响应殡葬改革工作,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多一些生前关爱、少一些逝后攀比的移风易俗新风逐步形成,深入人心。督促各县(区)倒排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2023年7月完成全市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镇康县县级骨灰堂已建成并可投入使用;临翔区、凤庆县、耿马县县级骨灰堂项目将在2023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按照临沧市“十四五”殡葬事业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全市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387个(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78个,在建17个)。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行政村、自然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鼓励将现有坟山、少数民族集中安葬点(佤族、傣族、拉祜族等民族,以村寨、家族为单位,实行火化、不掩埋骨灰节地生态的葬式葬法)等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实行村民自我建设和管理。

(二)强化改革协调联动,做到各司其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2号)要求殡葬改革务必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研究拟订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动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殡葬改革的健康发展。督促、检查殡葬改革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联合专项行动,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5〕154号)明确了殡葬改革各职能部门的职能: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纳入项目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国土资源(备注:机构改革后称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选址指导,及时办理土地权属调整变更手续,加大对公墓区外乱埋乱葬非法占用耕地的整治;林业(备注:机构改革后称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占用林地选址指导,及时办理林地权属调整变更手续,加大公墓区毁林和砍伐林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公墓区外乱埋乱葬非法占用林地的整治,把公墓区绿化纳入年度植树计划;财政部门要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切实帮助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有关问题。

(三)创新思路,提供多种保障供给,强力推进公墓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难的问题,创新思路、拓宽筹资渠道,采取代建、向上争取、招商引资措施,千方百计推进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首先,制定出台了《2020年临沧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明确各县(区)政府作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责任主体,以代建的方式,委托代建单位作为实施主体统筹建设资金,县(区)政府分年度偿还代建单位,解决了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筹措难的问题。其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十三五”以来,共争取到中央、省级资金6751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投入1020万元,用于殡仪馆、县级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最后,拓展招商引资渠道,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成投入使用经营性公墓8个。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将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上加强督促指导。在2016年7月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到2020年要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的目标。这个要求时间和任务都非常明确,但目前尚还有个别县(区)未完成工作任务。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已印发《2020年临沧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可采取自建或由县(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代建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两种方式,全面启动建设工作,市级将继续督促县(区)政府切实负责担当履行建设主体责任,采取代建的要全力配合代建单位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采取自建的要加大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全市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

(二)将在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的目标任务上加速推进。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十三五”末火化区火化率要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率全市平均要达到42%以上。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各县(区)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节地生态安葬率除沧源县外)。将继续加大宣传工作,营造厚养薄葬、丧事简办、节地生态、文明低碳祭扫的浓厚氛围,让每位老人都能在良好的服务保障、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安享晚年。同时积极提倡推广少数民族实行深埋不留坟头或民间火化的生态安葬葬式葬法,将少数民族集中安葬点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生态殡葬。

(三)将在破解难题、完善制度上加速推进。超前谋划,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指导各县(区)摸清底数,科学测算未来一定时间段本地的死亡人口数量、设施存量、土地、环境、交通等情况,立足当地治丧需求,突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科学理性统筹谋划,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民、适度超前,本着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编制殡葬事业发展和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火化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原则上,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墓位总数以满足辖区群众使用20年为宜。建议各县(区)把殡葬工作、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县(区)有专项规划、乡镇(街道)有详细规划,确保规划有权威、可操作、能落地,为全市殡葬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年内出台临沧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四)将动员广大群众,群策群力抓好基层的殡葬管理。通过党建引领,整合组织、农业农村、文明办等部门力量,工作重心下沉,大力宣传,践行殡葬改革政策,发挥党员、干部、共青团员的带头作用,将殡葬改革政策的执行纳入纪委监委对基层的检查内容,共建乡村文明新风,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你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诚盼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做好我市殡葬改革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



临沧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老师,0883-2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