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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22 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3-08-23 15:58: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分类:A

是否公开:是

尊敬的石梅代表(舒伟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支持的建议》(第2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市农业农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与省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2023年争取人居环境整治资金4949万元,其中: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4188万元,镇域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761万元。二是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在市级十分困难,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坚持把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财政重点保障领域,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三是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将各县(区)人居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各县(区)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各级财政部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项目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资金的投入保障,改善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国家森林乡村14个、省级森林乡村129个、云南省美丽村庄340个、鲜花盛开村庄420个,省级绿美乡镇8个、省级绿美村庄30个;创建全国文明村镇12个、省级文明城市2个、省级文明村镇6042个、市级文明村镇288个、省级文明家庭13户、市级文明家庭59户、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67105户。全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5.59%,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1.64%,垃圾处理能力和整治效果实现大幅提升。全市乡(镇)污水设施覆盖率达80.8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47.78%、收集处理率达10.62%。全市行政村驻地全部建成1座及以上卫生公厕,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覆盖率达73.53%,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9%。全市村庄平均绿化率达61.54%。

虽然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正如您(你们)反映的还存在不足和差距,这也正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积极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推动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对于您(你们)提出的建议问题,一是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各级财政保障各级政府的事权,即各级财政保障本级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二是受经济下行和多轮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市级财力十分困难,有限的财力在保障市级“三保”与防风险上已举步维艰,市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已无力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无力支持各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虽然面临困难,但市级财政还将继续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放在极其重要位置,在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的基础上,在市级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继续保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待市级财力好转,将支持各县(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最后感谢您(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市财政局将竭诚为各位代表服务。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斌0883—2147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