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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3-07-18 09:29: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分类:A类

是否公开:是

周正伟代表:

您在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资金投入的建议》(第82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临沧财政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团结带领全市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稳经济、防风险、强管理、促改革,有效发挥财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作用,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针对您在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资金投入的建议》(第82号)“建议市人民政府解决镇康县人民会堂修缮资金599万元”的建议,鉴于临沧财政的困难情况,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配合市文物主管部门,争取将镇康县人民会堂申报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尽量争取中央、省级文物保护和修缮资金,支持镇康县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

近年来,市财政局每年都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项一策”、固定消防栏、微型站基本器材装备、消防给水灭火系统、电器线路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购置安装等支出补助。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培植财源,壮大地方财力,尽力实现对文物保护经费投入的逐年增长,促进全市文保事业的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和文物保护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茶学臣 0883—2147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