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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临财字〔2020〕6号


来源:    时间:2020-09-29 10:1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分类:A类

  是否公开: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李国章等10位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小湾电厂增值税市级分享(总额的20%)部分缴入我县县级国库的建议》(第3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小湾电站增值税分配政策规定

  小湾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是澜沧江中下游水电站开发的关键性工程,它的建设既能缓解云南经济发展供电需求矛盾,改善季节性电源结构,变能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的战略措施,也是推动云南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6年,我市出台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对县区“十一五”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6〕186号),明确了小湾电站增值税25%部分应划解市级40%,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小湾电站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由25%提高到50%,按应划解市级40%计算,最终市级分享部分为总额的20%。小湾电站增值税市级参与分享以来,进一步保障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运转和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所需支出,增加了市级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完善和规范市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化进程起到重要作用。

  二、市级支持情况

  一直以来,市财政局高度关注基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及“三保”工作,2020年及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临沧市财政局“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对受减税降费政策及疫情等影响,导致的财政运行困难及“三保”压力,采取一系列措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十三五”以来,为切实减轻基层财政负担,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长期坚持了“多予”、“少取”的财政体制。一是在收入划分方面,基于我市的产业结构,市级仅分享了县级少部分税收,主要为:小湾、漫湾、大朝山、糯扎渡电站增值税的20%、耕地占用税的35%。二是在转移支付方面,近年来,市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主要转移支付规模较大且保持持续增加,从2016 年的314847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397124万元,年均增长8%。其中,凤庆县从2016年的51199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64585万元,年均增长8%。2020年以来,市财政认真落实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要求,及时将省财政给予我市的135528万元特殊转移支付分解直达县级,其中凤庆县16420万元,支持基层保“三保”,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极大缓解了基层减收增支压力。

  三、下步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放缓,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地方收入增长也随之放缓,但“三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积极帮助县级逐步解困,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十四五”财政规划工作。根据中央、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结合我市实际,稳妥推进市与各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编制好“十四五”财政规划,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保障机制;二是市级将继续加大向中央、省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在转移支付方面更大的关心和支持;三是督促县级做好资金绩效考评工作,重视绩效考评结果在资金分配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影响一般性转移支付争取数额的相关因素分析调查和数据提取,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争取中央、省加大对凤庆县财政转移支付更大支持力度;四是督促和激励县级加快财源建设,增收提效,保持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确保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五是督导和鼓励县级做好转移支付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依托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议程示范区等相关政策,编制储备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更好向上争取资金的支持。

  最后,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庆华  0883-214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