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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临财字〔2019〕2号


来源:    时间:2020-09-29 10:23: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分类:A类

  是否公开: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

  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李德学委员:

  您在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市级宗教团体工作人员提高生活补助费的建议》(第189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团体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我市妥善解决好宗教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宗教团体负责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对反映情况、沟通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信教群众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在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团结教育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妥善解决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生,使宗教团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对增进民族团结,保持宗教平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市重大工程建设、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努力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保障。根据2014年5月1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九期)决定:从2014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进行补助。2018年市级财政已安排并拨付宗教团体负责人的生活补助12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25万元。2019年安排市委统战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经费及宗教工作经费1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宗教工作及市级民族机动金等专项经费78万元, 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12万元,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25万元。虽与其他经济发达州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结合临沧财力实际,尽最大努力进行保障。今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不断增加投入,逐步提高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和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请您给予谅解和支持,帮助我们共同把我市宗教工作做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宗教团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廿九  0883—214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