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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40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1-07-28 10:40:4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A类

公开

临建复〔2021〕35号


尊敬的石永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中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重视业主关切的建议》(第44044号)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本提案办理工作,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老旧小区是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类别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由各地结合财力因地制宜推动。

2019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功能配套不全、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力推进各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老旧小区面貌全面改观,小区设施功能不断完善,群众居住和生活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高。2019年改造完成9556户,完工率104.3%;2020年改造完成6877户,完工率100.57%。今年以来,我们千方百计抓开工、抢工期、保质量、赶进度,截至6月底,2021年计划任务已开工7334户,开工率71%。

二、针对老旧居民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021年7月22日下午,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到临翔区圈掌社区洪桥路(林翔时代广场周边居民区)进行实地查看,针对委员反映的老旧居民区道路破损、路面停车位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7月22日晚下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老旧居民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通知》给各县(区)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绿化安全隐患、老旧市政设施等方面提出整治要求。针对路面停车位不规范问题,下发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理整治临翔主城区路面停车位的通知》,要求临翔区住建局对主城区道路两侧设置的不合理停车位进行摸底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计划,分批次开展清理整治。针对绿化安全隐患,已安排临翔区住建局组织养护人员于7月24日开始对洪桥路两侧遮挡交通信号灯、指路牌、监控设施及枝叶茂密,部分枝条已接近高压线或伸入居民家窗户,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行道树进行修剪,计划3天内完成。

三、下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关于在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中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重视业主关切的建议很好,这也是我们下步工作的着力方向。我们将充分吸纳提案中的建议,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重大民心工程加以落实,真正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办成解民忧、顺民意、得民心的民生实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把工作做实、抓好:

(一)科学制定规划。我局下发了《临沧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5万户。我们将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立项目储备库,合理拟定“十四五”期间年度改造计划,将居民改造意愿和参与度作为确定改造的依据,优先改造群众支持度高的小区。

(二)坚持以人为本。针对老旧小区设施和服务短板,面对群众需求,坚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逐项确定改造内容,做实做细实施方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小区私搭乱建,占用楼道、绿化、停车场等公共空间的整治,加大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停车设施的改造和道路、绿化、亮化提升,解决与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生活便利和出行方便问题。

(三)提升改造品质。对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标准,按照“先地下、后地面、再空中”的改造时序和“地下管网配套、地面环境整洁、空中视角美观,具备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要求,提升改造质量,落实改造内容。在方案设计时落实老旧小区七个必改项目:一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接入市政排水系统。二是生活垃圾要分类管理,完善设施。三是规划停车位,结合实际增设智慧充电桩等设施。四是配套完善城镇燃气管网。五是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消防系统和消防通道。六是配套公厕和洗手设施。七是配套智慧安防系统。同时,结合实际统筹改造供水、供电、绿化、照明、环卫、道路、文体娱乐、屋面、楼顶防水、加装电梯等内容。注重完善无障碍、养老、托育、托幼、家政等设施和功能,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化建设等建设要求,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临沧特点的示范项目。

(四)强化多元筹资。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紧盯老旧小区项目申报工作动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衔接,积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级部门汇报,抢抓机遇,及时申报,争取获得国家和省级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引导水、电、气、通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三是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受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改造。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83—2157321)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承办单位名称

提案者


联系电话


提案编号


收到日期


提案名称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建议和要求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传真)至提案承办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临沧市政协提案委(0883-212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