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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404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1-07-20 10:56:5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A类

公开


临建复〔2021〕29号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第一学习小组: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功能施工管理的建议》(第44046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城市更新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城市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018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全市住建领域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化和清洁施工水平的通知》《临沧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坚决整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召开全市住建工作会议、全市住建局长和综合执法局长座谈会议、高考保障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等,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扬尘防治、噪声管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和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扬尘防治、噪声管控等工作。

为确保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临翔区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扬尘防治和噪声管控等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完善了“疫情防控、海绵城市、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扬尘治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城镇燃气、城镇供水、古建筑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十同步检查制度机制,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扬尘防治等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并抽组相关科室及质量安全监督专业人员12人,作为监督检查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市管工地每月一检查、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工地每月一抽查、每月抽查2个县和标准化工地创建”4项制度,抓实监督检查,坚持严管重罚。2018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扬尘治理等方面84起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累计查处企业84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4份,共处罚金275.1742万元。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惩处,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形成了有效震慑,进一步压实了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但在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企业仍然存在赶工期、抢进度,清洁文明施工意识不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不严,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防控措施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市交通堵塞和施工扬尘污染。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合理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实施工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对因施工可能造成影响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期,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范围向社会公告,落实施工扬尘、噪声管控措施和施工现场外围防护措施,完善各类提示、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市政基础设施,由施工责任主体限期恢复,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进行验收。二是进一步抓实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十同步”检查制度机制和“市管工地每月一检查、主城区城市规划区工地每月一抽查、每月抽查2个县和标准化工地创建”4项制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抓实严管重罚。始终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理念,严格执行“约谈”“曝光”“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推动形成严管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依法铁腕治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推进城市更新和完善城市功能施工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真诚希望你们在以后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毛文中,联系方式:181****0127)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 案 者


联系电话


提案编号


收到日期


建议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传真)至提案承办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临沧市政协提案委(0883—212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