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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临沧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04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时间:2021-07-05 15:50:5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A类

公开

临建复〔2021〕18号


市政协委员联络委: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住宅小区修建洗手池(台)、公共厕所的建议》(第44048号),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本提案办理工作,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基本情况。

1.公厕规划建设情况。2016年以来,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6〕85号)《临沧市城镇公厕改造建设规划(2018—2020年)》《临沧市旅游厕所建设计划(2018-2020年)》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要求,我们以“数量充足、分布合理”为目标,依照城市环境卫生设计规划规范标准,做到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公厕规划全覆盖,截至2021年5月底,全市共建成城市公厕377座,旅游公厕253座、乡镇公厕260座、行政村公厕1254座、自然村公厕5880座。

2.洗手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3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75号)洗手设施“随处可见”的要求,我们在省级明确的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内公共场所8类区域的基础上,将机场、城市主次干道、乡镇镇区、示范村和公路沿线村庄4个区域纳入了洗手设施建设目标范围,全市共计划建设洗手设施4775座,截至2021年5月底,共建设洗手设施5409座,完成计划目标4775座的132%。

3.洗手设施和公厕运营管理情况。一是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规范设施管理,我局印发了《临沧市城镇公厕管理办法》《临沧市公共洗手设施管理办法》。建成的公厕和洗手设施打点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平台,提升智能化水平,方便群众和游客寻厕如厕和洗手,全面提升公厕管理成效和洗手设施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公共厕所“所长”制和洗手台“台长”制。在县(区)城市建成区、乡镇镇区设立两级公共厕所(含旅游厕所)“所长”制度和洗手台“台长”制度,按“属地管理、分片包干、部门负责”和“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专人担任公共厕所“所长”洗手台“台长”,提高公共厕所和洗手台的保洁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临翔主城区洗手设施和公厕建设管理情况。

1.公厕规划建设情况。按照《临沧主城区公共厕所布点专项规划》建设城镇公厕,临翔主城区按照公厕布局达到5座/平方公里标准,截至目前,共建成城市公厕53座(含旅游公厕)。富丽家园,临都上城、旗山小区等城市居民区均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要求配建了公厕。

2.洗手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按照《临沧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翔主城区洗手设施建设市直部门、中央省驻临单位任务的通知》要求,2020年在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内公共场所、机场、城市主次干道等区域建设洗手设施246座、市直及有关部门建设160座。

3.运营管理情况。临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的53座城市公厕(其中:旅游公厕31座、城市公厕22座)充分引入、整合社会资本,采取公厕管护外包、“以商养厕”等模式,不断强化城镇公厕建设以及日常保洁管理和考核监督,城市公厕均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洗手设施按《临沧市公共洗手设施管理办法》和“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我们将继续加大公共洗手设施、公厕建设提升和达标管理力度,您提出的关于在住宅小区修建洗手池(台)、公共厕所的建议很好,这也是我们下步工作的着力方向。2021年,我们将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机制不变、责任不变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把工作做实、抓好。

(一)提升改造住宅小区服务设施。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对既有住宅小区统筹建设改造公厕和洗手设施。对达不到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住宅小区以动员业主筹资的方式建设公厕和洗手设施。

(二)巩固提升管理成效。严格执行《临沧市公共洗手设施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洗手台“台长”制,强化洗手设施的检查维护、落实专人负责、每日保洁、垃圾清理、定期消毒等措施,定期消毒等要求,确保洗手设施功能正常、干净整洁、使用方便、管护到位,提升洗手设施的服务水平。

(三)合理布局洗手设施和公厕。新建住宅小区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2018)中明确的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规定,合理配置洗手池和公共厕所。我局将结合部门职责,在参与规划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中对洗手设施和公共厕所的配建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4日

(联系人:张丽新 联系电话:0883—2157321)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联系电话


提案编号


收到日期


提案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建议和要求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传真)至提案承办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临沧市政协提案委(0883-212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