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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19-09-25 15:50: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杨剑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临沧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您在临沧市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建议》(第7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居住质量明显提高,生活质量不断上升,农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一)“五类村庄”全面推进。2018年,我市建成旅游特色型村庄10个,美丽宜居型村庄90个,提升改善型村庄90个,自然山水型村庄783个,基本整洁型村庄1137个。

  (二)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018年底,68个非城关乡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2.65%和60.29%,比2017年分别增长7.3%和30.3%;7574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分别达61.18%和16.1%,比2017年分别增长14.45%和6.9%。

  (三)厕所革命取得明显成效。全市68个非城关乡镇建成公厕229座,实现了乡镇镇区2座以上公厕全覆盖;781个非城关乡镇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共建成公厕1011座,实现了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公厕全覆盖;7574个自然村共建成公厕4877座;51万户农户共建有户厕40.94万座,覆盖率80.27%,其中:有卫生厕所18.69万户,覆盖率36.64%,有无害化卫生户厕15.65万座,覆盖率30.68%。

  (四)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7574个自然村全部建立了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均达100%。其它相关机制在不断建立完善中。

  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肯定。在2018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临沧交流了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2019年8月9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提高,但在建设和推进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的突出问题;一是我市贫困面广,需求多、任务重,加之地方财政困难,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二是部分县(区)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工作推进慢;三是农村管理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实施村庄规划提升完善与管理。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实施与监管工作,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深入推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2019 年,县(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达100%;城镇周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沿边地区重要村庄规划编制实现100%全覆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达80%以上。

  (二)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工作的开展,按照“三清一改一提升”的要求,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力度。2019年,力争实现全市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5%以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以上,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行政村40个。

  (三)全面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到2019年底,全市提升改造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260座,新改造建设自然村公厕2600座,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0万座以上,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四)全面推进“五类村庄”,提升村容村貌。继续推进“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五类村庄”建设,到2019年,建成旅游特色型村庄10个;建成美丽宜居型村庄100个;建成提升改善型村庄100个;建成自然山水型村庄1000个;建成基本整洁型村庄1305个。

  (五)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风貌提升中,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2019年,村庄全面实现垃圾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制度。

  三、建议回复

  (一)统一制定出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2018年以来,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村人环境的条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12月12日公布实施,为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法制保障。《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临沧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委和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明确了总的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2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我局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期,我们将与住建、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出台《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划》和《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近期的目标、任务及计划实施项目,细化措施。

  (二)加大农村硬化、亮化、美化、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投入。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道路硬化1502.33千米,村庄绿化325418平方米,路灯8944盏,建成公厕1114个,建成垃圾池1800个,建成活动场所801个,文化活动室814个,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363个,产业基地140433亩。完成项目总投资564771.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71873.7万元、群众自筹392897.1万元。

  今年,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投入,强化农村硬化、亮化、美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一是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计划2016-2020年安排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3.3亿元。机构改革前,住建部门共争取2016和2017年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1.23亿元,并上报2018年建设项目,计划争取专项补助资金6000万元。今年,我局已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临沧市2019—2020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8000万元。今年4月,国家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5年左右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县(区)财政从2018年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支持,同时,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运行的经费投入。

  (三)关于乡村振兴理事会成员补助。

  目前,各级财政还没有将我们将乡村振兴理事会成员补助列入财政预算,我们也一直在争取,我们将继续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同时,我们也积极支持引导农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从另一方面,解决部分补助。

  再次感谢您对临沧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临沧农业和农村发展,关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8月14日

  (承办人:袁红  联系电话:0883-2125616)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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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建议承办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