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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9-25 15:44: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施远洲、杨星桥、张文清三位代表:

  首先感谢三位代表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乡村振兴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较成熟村给予扶持的建议》(第3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盘活和有效利用农村各类资源,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手段,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相关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部署,各县区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多举措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有利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连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示范促发展,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2011年以来,全市共成立农民合作社3756家。其中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7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省级示范社称号,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市级示范社称号;有4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建立经营合作关系。按照上级的安排要求,将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央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到县级)。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针对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不明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不规范等等问题,组织开展了“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共清理合作社579个。农业农村部门与企业合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今年我们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沧市分公司共同制定了合作方案,签订了合作协议。邮政部门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际和需求,在邮务、速递物流、金融(惠农合作社贷款)等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业务服务。

  二是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抓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部署,今年主要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目前,全市清查单位(11513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真正把家底搞清楚、弄明白,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主人,为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打牢基础。10月份之前,将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

  安排试点积累经验。根据中央和省级的部署,我市安排了临翔区作为试点,为下步全市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三是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目前,我们按照上级的改革部署,着手起草两个政策措施,开展一个改革试点。两个政策措施:起草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政策,促进土地与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让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利润,拓展农民收入来源,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起草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措施。一个改革试点: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至二个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开展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探索盘活农村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模式。正如建议中提出的爱华镇大树村、茶房乡黑树林村、忙怀乡拉弄村等典型例子,以及市内其它地方涌现出的例子,对如何盘活农村土地、闲置房产、产业资源等方面,已经提前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积累了有价值的经验。

  总之,你们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建设性作用,既对全市如何开展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展了思路,也对我们开展好业务工作给予了很好的指导。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19年8月27日

  (承办人:袁红  联系电话:0883-2125616)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议编号


收到日期


建议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建议承办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