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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 第410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1-12 17:1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公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 第41091号提案的答复

刘斌、布越军、尹志刚、申庆林、周新富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2018年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的建议》(第41091号)已交我局办理。现就三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培育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重要措施来抓,从以往的注重量的增加变为质的提升。通过开展“空壳社”清理、示范创建、强化人员培训、加大扶持等措施,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逐年提高,在全市农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21年10月30日,全市累计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共3677家,函盖种植、养殖、加工、林业、服务等行业。

  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

  2019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部门《关于印发< 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办通〔2019〕4号)文件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各县(区)开展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按照“全面排查、分类甄别、分类处置”的步骤开展专项清理。2020年组织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回头看”。一是确定清理对象。对疑似有问题的合作社进一步排查核实,确定为清理对象,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有2000个农民合作社被确定为清理对象,其中:接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转来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数506个,其他渠道获得线索的合作社数1494个;被农业农村部门列为清理对象共1955个,被林业和草原部门列入清理对象的24个、被供销部门列入清理对象的为21个。二是分类甄别。对排查出疑似有问题合作社进行分类甄别。经分类甄别,无农民实际参与的合作社共136个,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888个,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306个。三是分类处置。引导自愿注销的合作社共592个,指导规范办社的合作社988个。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引导注销581个、指导规范968个;林业和草原部门引导注销2个、指导规范8个,供销部门引导注销9个、指导规范12个。

  二、开展示范创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21〕19号),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临农办通〔2020〕1号)、《临沧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临农组办发〔2020〕5号)和《临沧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从提升规范化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等方面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摸底调查农民合作社,以县(区)为单位综合分析研判分出“好、中、差”三个等次,按照评价等次,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指导,提出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全面规范提升。经摸底调查,全市评价为“好”的合作社421个、评价为“中”的合作社1740个、评价为“差”的合作社1227个,同时,在评价为“好”的合作社中,优选出100个,作为扶持的重点对象。二是认真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文件要求,2020年认真组织各县(区)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并对往年被评定为省级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监测,确保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的有效发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各级示范社42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5个、省级示范社114个、市级示范社131个,县级示范社162个。

  三、加大宣传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管理人员素质

  一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在法律、政策、管理、经营、技术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干部、业务辅导员、合作社带头人和骨干的培训,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2019年—2021年,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培训合作社带头人及相关管理人员3000余人次。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推荐合作社典型。近年来,我市通过科技下乡宣传、农业科技现场指导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积极征集合作社发展典型,总结发展经验,2019年-2021年开展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调度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了22个综合实力最强的种植类、养殖类、加工类、旅游类的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2020年组织上报合作社典型案例4篇,农民日报社3月27日刊发了《双江农民合作社带活边陲一片春》,宣传介绍了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允俸村忙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临沧乡村振兴简报上2020年刊登了2篇,2021年刊登了1篇。2021年12月省级刊物1篇。

  四、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发展层次

  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2020年云南省支持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奖补资金项目,成功争取到6个项目并下拨补助资金;扎实推进凤庆县、双江县两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扶持156万,其中:凤庆县80万,双江县76万。积极争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2021年共争取补助资金2624万元,服务折算后面积20.18万亩。依托退耕还草、草地畜牧业转型升级、生猪调出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疫等项目,扶持生态鸡、猪、牛等养殖专业合作社;运用东西部协作沪滇项目、产业扶贫资金、“一县一业”项目、涉农整合资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植保、农技、集体经济、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资金,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凤庆县利用“一县一业”核桃产业示范县创建资金,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426个,扶持资金8320万元,其中,培育扶持核桃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0个,扶持资金200万元;推进“社企”合作,市邮政银行为农民合作社及成员发放贷款1400多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扶持服务,以农业科技培训为重点,针对农村政策法规、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销等开展多期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植保站、农机站等技术单位,重点服务农民合作社达200多家。

  最后真诚的感谢你们对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才华,212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