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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410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1-12 17:13: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公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41083号提案的答复

徐正平委员:

  您好。您在2018年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给予项目扶持的提案》(第41083号)已交我局办理,现就三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坚持“内因外因两条腿走路”、“输血造血并重”相结合的路子,采取健全组织,提供政策保障等措施,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多种形式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项目资金支持,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输血

  2019年-2021年,全市共争取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487个(中央和省级270个、市级48个、县级169个),每个项目扶持50万元,共投入扶持资金24350万元。其中,2021年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54个(中央110个、市级16个、县级128个),扶持资金1270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历年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外因助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输血,通过项目的实施,“空壳村”“薄弱村”逐年减少,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一定程度缓解了村级“无钱办事”的难题,增强了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提高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盘活利用农村“三资”,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

  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临农组办发〔2020〕3号),积极探索一条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特色发展之路,有效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内因自主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造血功能。在发展模式上探索创新,不拘一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取产业发展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资产租赁型、资本运营型、招商引资型、生产服务型、村村“抱团”型、村企合作型、村社融合型等多种模式,积极探索创新,破解传统的以村为单位单打独斗的发展现状,推动从“单打独斗”向“联合作战”转变。

  三、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打牢组织基础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工作,全市共成立了1400个(924个村、486个组)集体经济组织,支撑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有序发展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政策保障

  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力争用2—3年时间,每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省平均达到10万元。2021年11月,市委召开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议,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再部署再安排。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共同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临组发〔2021〕31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发展路径和工作责任,全市力争在2021年全面消除无经营性收入的村,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80%以上;到2022年底,年经营性收入5万以上的村达90%以上;2023年,所有行政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以县级为单位,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市级正在制定《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工作方案》,近期将会出台。

  最后感谢您对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关注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才华,212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