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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商务局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沧市商务局    时间:2020-09-22 11:0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李春华、李繁荣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家级二类口岸永和口岸通关便利化的建议》(第88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为确保代表建议答复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商务局实行五级分工负责制,总负责人为市商务局局长周永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办公室为总协调,各业务科室为责任科室,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在办理建议答复过程中,我们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联系沟通,加强与省级部门汇报,争取高质量办结。

  二、全市通关便利化取得的成效

  (一)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2019年以来,我市全面取消《出/入境通关单》,顺利完成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业务技术切换上线,平稳过渡“查检合一”改革,启动现场综合业务融合工作。目前,全市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开展“报关报检”“缴纳税款”“企业资质注册登记或备案管理”等各项申报工作,进出口报关单100%通过“单一窗口”申报,无纸化报关单占比达到100%,“减免税申请”实现100%无纸化,“自报自缴”申报率达到96.9%,电子支付税款占比达到86.9%。

  (二)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以“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为主线,全面推进各类配套业务改革,统筹推进“边境文明执法活动”,制定《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推动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目前,全市各口岸货物进口通关时间平均为6.9小时,货物出口通关时间趋于0,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各口岸人员首次出入境通关时间约2分钟(需录入基本信息),属于二次通关的,中方人员时间约15秒,同比压缩15秒,压缩率50%,缅籍人员30秒(需采集面像和指纹信息),同比压缩10秒,压缩率25%。

  (三)推进口岸提效降费。我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云南省提效降费工作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口岸提效降费、促进贸易便利化。2018年10月以来,全市各口岸、通道在显著位置完成了口岸收费公示,并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公示内容涵盖了口岸所有收费科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企业自主定价收费。在执行过程中,各单位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鼓励企业形成良性竞争,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口岸收费合理化。

  三、关于外来人员出入境便利化问题

  你们建议中列举了2个关于外来人员出入境不便利的问题,我局发函征求了市公安局的意见。

  目前,沧源自治县尚未开通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不能执行边境旅游异地办证政策,出入边境主要以边境贸易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关于边贸人员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工作规定》、《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调整替代企业人员出入境备案管理的通知》,从事边境贸易活动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范围包括三类人员:一是边境地区的公司,企业;二是边境地区的个体商户;三是被批准为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的企业。

  申请办理边境贸易类出入境通行证,需要先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包括:一是公司企业申请书;二是边境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三合一营业执照;三是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四是公司企业出入境人员登记备案表;五是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六是公司企业派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雇用合同、住房证明(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长期租住旅馆证明等)。

  申请办理个体商户类出入境通行证,登记备案材料包括:一是个体户登记备案申请表;二是边境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是个体户业主及其携带亲属或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或雇用劳动合同、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类出入境通行证,需经商务部门审核合格的同意替代企业人员备案的函件,由出入境管理都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出入境相关手续,经备案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受理办证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是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宪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申请表》(窗口免费提供簿);二是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三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四是申请人系非边境地区公民的,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派遣其从事边境贸易活动的有相证明材料。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建议,对外来人员已经注册在沧源自治县的边境贸易企业和个体户,按照办理边境贸易类、个体工商户类出入境通行证相关规定向沧源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出入境证件;对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人员出入境请向沧源自治县商务局报备,并转报市商务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备案,备案后由申请人向沧源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出入境证件。对有意参与边境旅游的外来人员,目前因沧源自治县没有开通边境旅游线路和边境旅游异地办证,暂时不能出境。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争取修定《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协定》第二十一条。随着中缅边境贸易不断发展,《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协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双方在中缅边界设置出入境口岸已经不适应当前中缅两国发展边境贸易的需要。为扩大沧源自治县与境外的双边经济贸易合作,我们将积极建议,争取推动中缅两国修定《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协定》第二十一条,增加沧源自治县永和口岸与缅甸班歪口岸纳入双边协定开放,允许持边境通行证的双方公民及双边货物通过。

  (二)营造良好的边境秩序和营商环境。当前,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争取全市各边境县开通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执行边境旅游异地办证政策。目前,要获得这些政策,需要全市边境一线加强对边境的管控,建立良好的边境秩序,营造良好的边境口岸营商环境,有健康的边境旅游产业,减少边境跨境违法犯罪。

  最后,感谢你们对临沧口岸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附件:1.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高正廷,电话:2143518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李春华、李繁荣

联系电话

1398831****

建议编号

88

收到日期

20206

建议名称

关于加快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家级二类口岸永和口岸通关便利化的建议

承办单位名称

临沧市商务局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建议承办单位传真2120919、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2165982、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212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