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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商务局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临沧市商务局    时间:2020-09-22 11:03: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李德康、李家清、施学忠、于文星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镇康县争取边境口岸通道偶蹄类活体动物查验场项目建设的建议》(第71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为确保代表建议答复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商务局实行五级分工负责制,总负责人为市商务局局长周永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办公室为总协调,各业务科室为责任科室,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在办理建议答复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南伞海关等三个单位就帮助争取镇康县边境口岸通道偶蹄类活体动物查验场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讨论研究,争取高质量办结。

  二、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争取情况

  (一)充分认识实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多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禁止缅甸等国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禁令,农业农村、海关、缉私、公安等部门联防联控、严防死守,防堵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国内牛羊肉价格远高于缅甸,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法分子通过边境非法入境缅甸牛和印度牛日益猖獗,每年非法入境的牛约12万头。缅甸是口蹄疫、禽流感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疫区,非法入境动物,不仅加大了我市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压力,还给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严重影响边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申请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项目,对周边国家入境的偶蹄动物进行隔离、屠宰加工,实现有效监管和疫病防控,形成肉类深加工产业链,既有利于缓解打私压力,防止化解疫情疫病传入我国的风险,也有利于口岸繁荣发展,更有利于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安全维稳。

  (二)试点工作争取情况。为积极争取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2015年以来,市农业农村部门在积极组织开展基础调研,多方汇报衔接,争取试点项目落户临沧,解决肉牛非法入境,减轻境内动物疫病防控压力。

  2015年上报《临沧市农业局关于上报解决非法入境偶蹄动物问题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临农发〔2015〕27号)。

  2016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同志带市农业局分管畜牧兽医副局长洪宗梅、兽医科科长舒宏良等赴农业部对外交流合作司汇报,请求将我市列入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及产业发展试点工作实施地区。

  2017年,国家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文出台了《关于支持云南省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的函》(农医函〔2017〕1号),同意支持云南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并将勐腊磨憨口岸、景洪勐龙240通道、瑞丽弄岛通道列为进口屠宰用肉牛的试点通道。同年5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同志带领市检验检疫局局长杨洁、市农业局分管畜牧兽医副局长洪宗梅到云南省检验检疫局汇报临沧市人民政府实施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及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请云南省检验检疫局帮助协调争取临沧首批与版纳、德宏同步实施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和产业发展试点工作。临沧市由于与接壤的缅甸边境地区局势不稳定、进出口贸易量相对较小等原因,未列入第一批试点范围。至今,没有实施第二批试点。

  2018年上报《临沧市农业局关于上报临沧市2018年跨境试点边境和澜沧江防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2019年市农业农村部门把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示范区项目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储备申报。

  三、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法规及准入条件的困境。缅甸、印度国家是世界动物卫生组(Office International Des Epizooties,简称OIE)公布的口蹄疫、禽流感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区。为保护我国生物安全及畜牧业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发布了“严禁从疫区进口动物及其产品”的禁令。1999年,农业部出台了《关于禁止从缅甸联邦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农业部令1999年第7号)禁止直接从缅甸联邦输入偶蹄动物、禁止邮寄和旅客携带缅甸联邦的偶蹄动物产品及偶蹄动物的胚胎和精液入境;2019年9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最新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产品,其中,缅甸三类:口蹄疫禁止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非洲猪瘟禁止猪、野猪及其产品;禽流感禁止进口禽类及其产品。一直以来相关政策未做调整及改变。

  (二)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投入较大。从德宏、版纳试点情况看,要从缅甸进口偶蹄类动物活体,不仅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委审批,而且项目需要建设境外动物隔离检疫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进境肉牛屠宰加工基地、满足动物进口要求的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境外符合非疫区标准的集中饲养基地、边境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标准要求高,投资大。从相关报道中了解到,西双版纳的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需要实施的项目计划投资均超过20亿元,瑞丽的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项目已经完成投资4.7亿元。

  (三)立项审批严格。项目涉及多部门职责职权,需要向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立项审批。具体为:地方政府根据发展需要,组织开展设立的可行性评估和立项,地方政府经评估,认为具备设立条件的,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和直属海关组织开展可行性评估和立项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立项审批。

  (四)试点阶段不可完全复制和推广。目前,全省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仅有瑞丽、西双版纳纳入试点范围,项目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工作尚未结束,相关经验不具备复制和推广。今年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云南省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0号),全面统筹和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各项工作,并总结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和推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严防走私。严格按照全国打私办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整治疫区动物及其制品走私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打击走私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健全打击走私犯罪机制,实施科学有效的查缉策略,切实遏制边境走私猖獗势头。

  (二)进一步加强对牛屠宰企业的监管。压实牛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和完善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做好日常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屠宰加工台账及档案。严格执行《牛屠宰检疫规程》,禁止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牛入场屠宰,严厉打击屠宰加工病死、病害牛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毗邻国家开展进境活牛风险分析。分析非法进境食用动物产品风险,建议南伞口岸建立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重大动物疫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以及检疫风险的联防联控制度,为项目可行性论证、立项评估等提供理论依据。

  (四)学习借鉴瑞丽、西双版纳试点工作。待瑞丽、西双版纳试点工作结束后,及时学习推广相关经验和做法,开展分析评估论证,在项目具有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申请,提请云南省人民政府和昆明海关进行立项。

  (五)加强工作请示汇报。市商务局将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框架下,积极争取拓宽政策规定,向省商务厅请示汇报,帮助镇康县争取早日实现边境口岸通道偶蹄类活体动物查验场项目建设。

  最后,感谢你们对临沧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高正廷,电话:2143518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李德康、李家清、施学忠、于文星

联系电话

1398830****

建议编号

71

收到日期

20206

建议名称

关于帮助镇康县争取边境口岸通道偶蹄类活体动物查验场项目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名称

市商务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南伞海关协办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建议承办单位传真2120919、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2165982、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212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