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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四届第四次会议第4409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时间:2023-06-02 09:03: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四届第次会议第44098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立琛委员

在临沧市政协四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乡村旅游品质的建议”(即第44098号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转交由我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地感谢你对临沧文化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为临沧文化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我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于514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并责成分管领导负责,指定智慧旅游规划科专门具体办理。针对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四条建议,现答复如下:

2019年,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把乡村旅游确定为“三件大事”之一,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和《临沧市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省内外考察调研乡村旅游工作,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整合各方力量,重点推进在全市范围选择102个村开展旅游示范村建设,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新路子。相继出台《临沧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实施方案》《临沧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政策措施,确立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导向、发展路子、发展格局,明确了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将乡村旅游发展融合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思旅游、谋旅游、发展旅游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各县(区)通过整合各类资金,2020年全市102个旅游示范村共完成投资13.47亿元20个村被评定为乡村旅游品牌村。共建成A级景区29个,沧源翁丁、葫芦小镇2个村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凤庆县安石村、沧源自治县翁丁村被命名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沧源自治县被评为云南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凤庆鲁史镇被评为云南省旅游名镇、沧源翁丁村被评定为云南省旅游名村。临翔区、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被评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县,7个乡镇、16个村被评为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乡、示范村。

下步,市文化旅游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有关精神,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更多政策、项目支持乡村旅游

一是加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八要素提档升级,形成高端引领、中端支撑的要素体系。加快临翔和成四季茶香帐篷酒店、凤庆京竹林禅茶文化庄园酒店等半山酒店和民宿客栈建设。畅通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到酒店和景区景点的路面旅游交通构建枢纽内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标识引导系统等设施,实现线上购票、无缝接驳、零距离换乘。推动购物升级。加大旅游购物场所建设,加快乡村旅游商品开发,满足游客购物需求。打造临沧美食,持续办好美食节活动。创新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等重大节庆活动,融入更多的民族、文化元素,增强旅游体验感。

二是按照“一心两带三片五道八地”的产业布局,持续推进10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乡村振兴示范园”等建设,发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产业,做足“生态”“茶旅”文章,加快佤山凤城旅游城市综合体、冰岛普洱茶古树圣山公园沧源巨龙竹、班幸独树成林、镇康坚果庄园、凤庆、双江茶庄园等一批旅游新业态项目

三是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加大乡村旅游招商引资。推进与昆明市、大理州旅游合作,深度策划包装沧源自治县门高西爷度假酒店、临翔区五老山森林帐篷半山酒店等一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面向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和旅游知名品牌企业广泛推介,推动康养项目开发和高端品牌酒店建设。

四是推进智慧建设,提升旅游服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景区、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高速公路无感支付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权威诚信的智慧化服务。制定全市乡村旅游“八大要素”管理服务相关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

五是加强培训,提升村民素质。强化智力支撑,组建专家组到村指导;鼓励有志青年返乡创业,推动景区带村、能人带户、合作社带农户、公司带农户;实施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村官、致富带头人、旅游经营户、从业人员),争取送教上门,办班培训,结对帮扶等;发挥农户主体作用,培育内生动力。

感谢临沧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你们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27

(联系人及电话:胡娅  0883—2165366  13988330548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联系电话


提案编号


收到日期


提案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

邮寄至提案承办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临沧市政协提案委(0883-212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