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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临沧市五届第一次会议第5110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2-08-01 17:37: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办理结果:A

公开

李海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在临沧市政协五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的建议》(第51101号)已交由市卫生健康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编外人员已经成为公立医院用工主体之一。目前,全市各级公立医院长期聘用编外人员数5783人,较在编在职人员3381人超出71%。当前国家、省级相关部门未对编外人员工资做出明确规定,我市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均由公立医院用医疗服务收入结余资金支付,其基本工资多数按照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为提高编外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编外人员相对稳定,结合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我市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提高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并在学习进修、岗位竞聘等多个方面与编制内同岗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

在我市财政自给率低、财政可持续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年—2020年)》《临沧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床位、卫生人力资源、技术、医疗设备、信息化资源等配置,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控制超越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引进和应用。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政府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责任。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改革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经常性补助方式。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63595万元,占全市预算数的96.92%,市财政对市人民医院在职在编人员按50%补助标准给予保障,其他市级公立医院在职在编人员全部按100%补助标准给予保障;各县(区)财政对公立医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按照65%至100%的标准给予保障,其中:沧源县、双江县100%,云县、凤庆、永德、镇康县80%,耿马县75%、临翔区65%,全市对公共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均按100%全额保障,让医院有更大的空间来改善编外人员的工资水平。

二、稳步推进医改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我市于2014年开始在云县探索开展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6县(区)20个乡(镇)实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2015年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达到37个。2016年至2019年,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松散型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向紧密型推进,并在全市全面推开,初步探索了一条符合中央要求、切合基层实际、具有临沧特色的新路子,形成了以云县为代表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19年底,全市8县(区)均被列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两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高位推动下,我们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不断探索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的基本原则,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改革目标,着力推动“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信息通、上下联”,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序的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明显提升。2021年,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92.73%,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78.50%,全市县域城乡居民医保打包付费额度结余9000.97万元。全市住院率从2019年的18.65%下降至2021年的15.55%。2021年县域内上转人数与2019年同比下降9.79%,下转人数与2019年同比增加103.16%。

三、加快推进绩效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与公立医院新增薪酬总量挂钩。二是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报经同级人社、卫健部门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三是落实人才引进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具体政策,县医院、中医院对每年度人才引的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医共体统一工资标准享受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同时享受1200元/月的人才引进津贴;对省内外知名医学类院校毕业、并持符合县级医疗机构合法执业资质的紧缺专业的医学类应届毕业生,享受基本工资同工同酬待遇(享受与院内同岗位编内职工同等薪酬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并购买同等标准的五险一金);对医学类紧缺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引进人员,提供编制保障,提供安家费及保障性住房;对暂时不能提供编制的,先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在医共体编制有空缺后,对其优先考虑。四是认真执行《省委编办等部门关于县域内医疗机构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将县域内卫生人员编制总量打包给卫生健康部门,推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实现编制统筹使用管理;五是制定了《临沧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资总额打包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搞活内部分配,实行优绩优酬,人员薪酬确定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收入分配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成绩人员、艰苦一线工作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倾斜。统筹编内与编外人员薪酬待遇,合理确定编外人员收入水平。六是印发了《临沧市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严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了《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文件的通知》,认真落实“两个允许”,放权医共体搞活内部收入分配,合理确定医共体工资总额和薪酬水平,推动收入分配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成绩人员、艰苦一线人员倾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2019年,我市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年人均绩效4.10万元,2020年、2021年因受疫情影响有所降低,编外人员年人均绩效分别为3.85万元、3.90万元,实现了逐步上升,2021年编外人员年人均绩效与编内人员5.84万元的差距越来越小。

四、多措并举,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收入比例。全面落实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印发了《临沧市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14项,制定了《临沧市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将68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整价格范围;二是落实医保和国家药品集采结余留用政策。做好第一、二、三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和核算兑现工作。根据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实行“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政策,2021年全市县域城乡居民医保打包付费额度结余9000余万元,全市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付费额度超支的县区由2019年的7个下降至1个(临翔区),减轻医院财务负担,激励约束机制初见成效;三是制定了《临沧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打包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医保支付签约服务经费整体打包至医共体总医院进行统筹管理。

由于我市地处边疆,经济欠发达,使我市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有益建议,组织相关部门继续深入研究公立医院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改革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与评价机制,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的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

最后,再次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给予关心,并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促进健康临沧建设,增进人民福祉。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