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市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4-08 15:29:3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10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一季度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一季度,市政府网站发布可解读政策性文件2份,市直部门专栏发布及转发的政策解读22份。经检查,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专栏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专栏转发的政策解读内容未发布配套的政策文件。其余21份均符合要求(包括5份起草的政策解读文件及16份转载文件,检查栏目为“临沧市政策解读”栏目、市直部门“文件和解读”栏目)。

政策解读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市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临沧市党建引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方案》,市水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解读效果良好,符合政策文件发布后,政策解读材料三天内发布、双向关联并且链接正确、采用图解形式及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公文属性等政策解读的多项要求。

政策解读工作需要加强的单位: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临沧市印发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沧旅游形象大使聘任管理办法》未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专栏转发的政策解读内容未发布配套的政策文件。

2024年一季度,经抽查,县(区)政府网站中涉及发布和转载政策解读文件为13份,其中:临翔区4份,云县0份,凤庆县1份,永德县4份,镇康县1份,耿马自治县1份,沧源自治县1份,双江自治县1份(检查栏目为“政策文件”栏目)。

政策解读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凤庆县、永德县、耿马自治县均符合要求并按时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检查通报。

政策解读工作需要加强的县(区):临翔区政府网站因《临翔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未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中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提醒,《临沧市临翔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应标注为“此件公开发布”,未及时发布本县(区)政策解读工作检查通报;镇康县政府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房屋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发布不及时,网页版式和下载版格式均不正确,未及时发布本县(区)政策解读工作检查通报;沧源自治县《临沧坚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未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公文标识,未及时发布本县(区)政策解读工作检查通报。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解读的工作流程,认真执行政策解读材料同政策文件同部署,同发布要求,杜绝出现解读材料发布不及时、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未相互关联或关联不准确等问题。

(二)采用多元化解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分析政策的内容和要求,使用动漫、图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创新、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内涵,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三)强化监督保障。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应充分熟悉政策解读各项工作要求,加大政策解读日常督查检查力度,每周做好本地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公开情况检查。各县(区)于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通报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市级将检查后通报。请涉及通报的县(区)及单位迅速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通过OA系统反馈市政府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发布人:余文姣      编辑:陈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