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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沧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政府办 来源: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5

临政办发〔2007〕176号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实施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临沧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工作方案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对切实提高临沧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在全市组织实施好《科学素质纲要》,结合临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目标
 通过《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知识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组织实施
 为确保《科学素质纲要》的较好实施,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沧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共临沧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寅生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秘书长林俊、市政府副秘书长纪仕辉、市科协党组书记查建伟等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党委、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委党校、市新农村办、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实施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中的有关问题;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协,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党组书记查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提出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区)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任务及责任
 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必须始终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过程中担负着领导和推进的责任,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级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任务分解、检查督促、监测评估等工作。努力实施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和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严格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相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我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社科联。
 主要任务:
 ——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普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身心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宣传教育。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人生观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使其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广电局、市新农村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主要任务:
 ——围绕“三村”建设,重点开展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切实提高农民的基本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普及推广新技术。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普及活动。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主要任务:
 ——在广大城乡居民中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和发展现代服务业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4.领导干部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直机关党委、市科技局、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主要任务:
 ——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5.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委、市科技局、市文明办、市广电局、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公务员不断加强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公务员的科学素养,提高公务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的能力。
 6.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主要任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材教法。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7.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主要任务:
 ——根据临沧的文化特点,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我市科普信息资源,与中国科协、省科协、各州(市)科协相互协调合作,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市民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8.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电网络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
 主要任务:
 ——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适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的科技专栏。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传播媒体专栏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扶持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
 9.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主要任务: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和更新改造,进一步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前提下,新建临沧市科技馆。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在农村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大力发展对基层科普设施、农村科普队伍和基层科普组织网络的建设。
 10.政策法规、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主要任务:
 ——完善有关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
 ——制定鼓励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制定表彰和奖励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研究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专业化人才,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通过省级以上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人才。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11.监测评估
 牵头单位: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围绕公民生活和工作的实际需求,提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并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
 ——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我市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委托有关监测评估机构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方式与机制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其关键在于政府推动,核心在于全民参与。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牵头单位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统筹安排本县(区)的实施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将组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个关键环节,加强校内外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结合《科普法》实施细则,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以全体公民为科学素质建设主体,发动全民参与《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动员,每年围绕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动员全民参与其中。
 (五)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协同配合,努力形成整体合力。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全社会的协调,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与全市整体实施工作保持一致,加强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沟通,形成上下关联、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六)检查监督,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级各部门的实际,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
 六、工作进度
 我市“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启动实施、全面推进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相辅相成、有序推进。
 (一)启动实施阶段(2007年)
 ——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制度;
 ——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十一五”期间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进行广泛社会动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指导和推动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开展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的研究。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8—2009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县(区)及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根据国务院及市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十一五”期间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表彰;
 ——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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