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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07〕178号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沧市产品 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直市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沧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杜俊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城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廷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任建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杨文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永祥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正阳 市经委副主任、商务局局长 苏文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江伟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家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灵华 市农业局副局长 高建珍 市卫生局副局长 夏友学 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孟跃贤 孟定海关副关长 熊文举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杨建生 市粮食局副局长 江鸿键 市茶办创新办副主任 字国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任建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工作组(质监局牵头)、农产品整治组(农业局牵头)、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监局牵头)、流通领域食品整治组(工商局牵头)、药品整治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猪肉质量整治组(商务局牵头)、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组(卫生局牵头)、进出口产品整治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新闻信息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工作组由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派员参加。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互协调、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本部门监管范围的具体整治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专项整治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阶段小结,研究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考核验收标准。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工作组具体负责办公室各项日常工作。要加强与各专项整治组的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及时将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制各类简报,配合新闻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完成其他交办事宜。专项整治组要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各类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组各牵头单位要成立工作办公室,由1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所涉及的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各工作办公室要具体明确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专门负责本整治工作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等工作,联络员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专项整治情况小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政府新闻办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产品质量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整治成效。 (五)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分工负责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市农业局负责督查凤庆县、云县 ;市卫生局负责督查双江自治县;市工商局负责督查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市质监局负责督查永德县、镇康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督查临翔区。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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