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发〔2008〕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07年,临沧市“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推进“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平台的功能,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水平。现将《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农经字〔2008〔2008〕142号〕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切实加强对各级网站的信息更新,确保网站信息质量和时效性
各县(区)要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一是要做好乡村基础数据信息更新工作,对现有乡(镇)、村信息进行全面更新,更新包括基础数据信息、报表及相关图片信息等。二是要及时更新发布“三农”信息,各县(区)、乡(镇)要建立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数字乡村”平台作用。
二、认真完成乡村视频信息的制作工作
乡村视频信息制作是今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的重点,根据《通知》要求,2008年12底要全面完成乡村视频信息制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整合、调剂相关视频拍摄、制作设备,确保工作有效开展。重点完成和完善辖区内乡(镇)、村委会的视频信息制作,有条件的要完成自然村的视频信息制作。拍摄应突出重点,在反映当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突出自身特色。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确保“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将“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落实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成立相应的工程实施小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保障经费投入
各县(区)要把“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设备维护管理、数据采集更新、人员培训等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努力开创全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二 〇 〇 八 年 八 月 七 日
主题词:农业 信息 数字乡村△ 通知
临沧市农业局 2008年8月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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