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低保 |
留言日期 | 2022-02-13 |
留言人 | 杨** |
手机 | 152****2923 |
固定电话 | 152******** |
留言人Email | 1********9@qq.com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很抱歉打扰您。我是大学毕业回来临沧在某企业打工的一名低收入打工者,我父亲因见义勇为于2021年4月份离世,家里失去了顶梁柱与经济来源,我弟弟妹妹还在上学,弟弟小学,妹妹大学,母亲种着家里仅有的两三亩地。这种情况我认为应该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可是村里以我大学毕业目前在企业上班为由称“只要家里有人在企业或其他单位上班,就不得申请农村低保”,我想咨询一下,我家这种情况真的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条件吗? |
回复人名称 |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2-02-1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杨立朴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咨询的问题建议您拨打耿马自治县民政局(0883—6121125)具体咨询。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