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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帮助解决双江都市双城小区办证问题
留言日期 2020-07-01
留言人 李*
手机 180****4559
固定电话 180********
留言人Email 2******1@qq.com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留言内容      双江县都市双城小区第一期住宅小区于2013年开工建设,售房合同说是2015年12月交房,逾期则按违约处理,开发商要求预定的部分住户于2014年就从公积金贷款将房款全部付清了,住房已经完工,也提前装修入住了,但是开发商至今都没有给办理不动产证,问售楼部人员也是每次回答的理由都不一样,一拖再拖,给人感觉就是敷衍。  
      现在的小区的绿化达不到标准、原规划的小区大门现在盖了一栋宾馆、配套设施不全、房子还没有正式办证交房开发商就开始对外收取停车费,按照《物权法》应是全体业主共有,但开发商没有说明;里面业主需要租用车位;其次是水电费至今还在由开发商抄表收取。
      目前,房子已建好4年,首批房款付清的住户已5年有余,业主的诉求始终得不到解决,还希望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过问一下,并帮助协调解决一下从中的困难,从而尽早给已付清房款的住户办理不动产证。谢谢!
回复人名称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8-0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进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办理不动产证问题
       双江自治县都市双城(云南晨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分为A、B、C、D四个区,经查实,李进户住宅所在位置属A区。目前,云南晨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合法取得四个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至目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未收到云南晨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规划核实验收和不动产权登记申请。
       二、关于收取停车费的问题
       经核实,双江自治县都市双城严格按照《双江自治县前期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收取该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三、关于水电代收问题。
       经查实,双江自治县水电部门只认可都市双城水电总表,目前暂由都市双城安排管理人员抄表代收,价格严格按照双江自治县水电收费标准执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