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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黄果园廉租房小区广场舞噪音过大
留言日期 2024-03-23
留言人 白**
身份证号 5335**************
手机 198****7912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家住黄果园廉租房普通居民,廉租房人员众多,男女老少都会到小区中心的广场活动。这个广场的位置处于中心,四面被房屋环绕,回响声音巨大,如果是正常的活动还好,但一些老人每天晚上18点到21点跳广场舞,噪音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长时间,当年我读高中就有,现在我大学毕业工作了,还是没停过,最近已经升级致周六周日早上8,9点跳。我们不反对老人健身,但把公共区域占位己有,影响他人生活,丝毫不听劝阻地制造噪音这合理吗?我上夜班回来没法休息,那小区里面的学生呢,谁能保证他们从学校回来后能有一个安静休息的环境?我私下也去过几个小区,无论旗山小区、玉龙花园小区、教育小区都没有在小区内部跳广场舞的团体,政府划定了沧江园等场所,这些大爷大妈们就是不去,这不是无赖吗。
       以上问题本该由物业解决,但廉租房的物业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物业失职,多次反映未果,根本没有履行物业应尽的责任。小区的车辆停车收费,不管是否是小区住户都收费,但他既无法保证停车位置足够也不能确保我车辆的安全,且费用每日高达10元,为什么收给不出理由。还有各类传销活动都能轻松进入,不加阻拦,物业做到了它该做的事吗?我们的物业费有价值吗?
       我希望政府部门能对这类情况进行整改,对物业的失职进行问责,为各位在廉租房生活的居民带来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
回复人名称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04-0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白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老人跳广场舞影响小区居民住户休息问题 老人每天18:00-21:00在黄果园小区内跳广场舞噪音音量过大影响住户休息,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确有此事,并多次劝说跳广场舞人员都无明显效果。后物业部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12日与跳广场舞人员进行协商,为了不影响住户休息,跳舞活动须关小音量,并调整活动时间为18:00-20:30分。期间,若再发生住户投诉现象,将不允许跳广场舞人员在黄果园小区内开展相关活动。 二、关于黄果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黄果园小区停车收费是根据《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临翔区城区统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相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及《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沧主城区统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停车停放服务费临时收费价格的批复》 (临翔发改复〔2019〕79号)收费标准即“地上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2元/小时,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24小时内计费不得超过10元/车/日”执行。 2024年4月9日,恒祥城乡投公司已责令恒祥城城乡投物业部门,加强对全体员工岗位职责及岗位技能的培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控,进一步提升物业队伍综合素质,持续提高小区物业的服务水平及时,以提升住户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