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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标题 异地购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留言日期 2023-04-14
留言人 李**
身份证号 5335**************
手机 189****4700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留言内容 目前本人工作地点属于临沧市镇康县,已经缴存公积金近10年的时间,现在有到大理买房的打算,属于第二次购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想了解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购房?
回复人名称 12345政务热线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4-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同志: 您好!您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建言”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建金〔2014〕148号)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相关精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关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相关规定,您本人在临沧市镇康县工作,到大理购买住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需向购房地中心(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咨询。 二、关于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关于“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相关规定,您本人在临沧市镇康县工作,到大理购买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购房,需满足购房地是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籍地或者工作地的条件,且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二手房提供)、契税增值税完税凭证(二手房提供)、付款票据、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个人银行一类借记卡、户口册或工作所在地证明、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办理渠道:携带所需材料到临沧市辖区内就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柜面申请办理。 感谢您对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