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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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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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1 |
服务群众 |
1.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实施代表活动阵地“三年建设计划”,开展代表活动阵地达标创建工作。3.召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着力解决问题,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4.开展“临沧评议”,及时答复群众评议意见。 |
基层基层、服务群众 |
2 |
服务基层 |
1.开展食品安全等立法建议项目调研。2.指导三个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3.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城乡“两污”治理、华侨农场建设、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专题调研。4.选派驻村工作队,完成驻村工作任务。 |
基层基层、服务群众 |
3 |
服务企业 |
厅级领导包保50个亿元企业成长服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包保7个亿元企业成长服务。 |
基层基层、服务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