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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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市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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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1 |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
扩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供给,提升残疾人居家服务规范化水平,至少为170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照护服务。 |
残疾人群众 |
2 |
残联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 |
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至少联系帮扶1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并将帮扶信息录入中国残联信息平台。 |
残疾人群众 |
3 |
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2022-2024年)》 |
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620人。 |
残疾人群众 |
4 |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示范点,培育扶持示范户、示范带头人。 |
扶持2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3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80户省、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 |
残疾人开办企业、残疾人用工企业、残疾人群众 |
5 |
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
以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了解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解决反映的问题。 |
残疾人群众 |
6 |
积极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
确保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不低于95%。 |
残疾人群众 |
7 |
开展“中远海运-助残行动”项目和“精康融合行动”工作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验配246台助听器,开展精神残疾特别是留守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推动儿童医疗、教育、康复等工作的深度融合。 |
残疾人群众 |
8 |
聚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高质量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通过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切实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计划年度内完成不低于788户改造任务。 |
困难重度残疾人 |
9 |
多举措规范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管理、“网上办”、“跨省通办”工作。 |
引导县(区)残联积极开展“上门评残”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证清理核查工作,杜绝“人证不符”现象的发生。 |
残疾人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