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于2023年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现就《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4月21日。
公示方式:
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cang.gov.cn/)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参与方式:公众可通过邮寄方式,将书面建议寄至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信封需注明“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建议”(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民主法治园区市政协大楼二楼,邮编:677000);或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lcstxfk@126.com。
联系电话:0883-2161891。
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征求意见版
2024年3月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确定了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临沧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文件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市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必要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目录
01 明确目标 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02 系统谋划 构建“一屏三廊五区多点”生态修复格局
03 全域统筹 聚焦生态修复任务
04 突出重点 部署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05 强化支撑 完善生态修复实施机制
临沧印象
临沧市 地处云南西南部的边陲,是我国西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全球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是云南“动植物王国”、“天然花园”的缩影,肩负着维护云南省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
市域国土面积23620平方公里。
全市七普常住人口225.8万人。
国境线长达290.791千米。
一、明确目标 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1.1 规划定位
全国生物多样性宝库:着力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国家公园、种质资源库等建设,守护边境生物生态安全,培育好世界生物多样性宝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国西南边境绿色屏障: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河湖水生态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努力把临沧建设成为祖国西南的绿色屏障,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绿色明珠,乡村振兴中的绿色标兵。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美丽临沧建设行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造边疆生态安全长廊,努力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和最美丽的地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1.2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全市生态安全格局全面优化,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森林、草原、湿地、河库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健康稳定,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碳汇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高;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退化耕地得到有效整治,乡村环境整洁有序、舒适宜居,农业空间绿色高效。城市蓝绿网络基本完善,城市内涝、热岛效应得到有效缓解,城镇空间更加生态宜居。生物廊道、绿色廊道、文化廊道完整性和连通性进一步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和最美丽的地方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临沧,将临沧建设成以“世界佤乡”“醉美临沧”为特色的生态宜居之城。
阶段目标:
2025年:着重抓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严重退化区等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核心生态问题,“醉美临沧”建设取得新成效。
2035年: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现代化,农业空间安全稳定、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乡生活空间品质宜居的国土空间新格局全面形成。森林覆盖率达到6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3%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28.34%以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2.81%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75%以上。完成国土绿化2.53万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3万公顷,石漠化治理9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64.4公顷。
二、系统谋划 构建“一屏三廊五区多点”生态修复格局
2.1 “一屏三廊五区多点”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一屏”即西南边境生态屏障。
“三廊”即南汀河、澜沧江绿色廊道和元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
“五区”即澜沧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小黑江流域石漠化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勐波罗河流域石漠化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南汀河源头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南汀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
“多点”即临沧市重要的自然保护地,包含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镇康南捧河自然保护区、临沧澜沧江自然保护区等。
2.2 五大分区
临沧市共划分5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分别为:澜沧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小黑江流域石漠化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勐波罗河流域石漠化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区、南汀河源头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南汀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
三、全域统筹,聚焦生态修复任务
3.1 提升生态空间品质
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和森林经营,持续强化公益林管理,推进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严格保护监管林地。
加强草原保护与修复:全面保护天然草原,建立基本草原制度,加快退化草原修复。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管理能力。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控生物入侵: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保护修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防控生物入侵。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封禁措施治理,坡改梯,减少地表径流,适地、适树多层次造林,工程强化措施治理。
石漠化综合治理:坡耕地坡改梯工程,封山育林、造林种草,提升林草植被质量。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因矿施策、分类治理,自然恢复,地貌重塑、景观再造。
提升生态保护监管能力:开展生态环境全面调查,评估修复效果,整合监测网络,打造生态环境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
3.2 提升农业空间生态功能
恢复农用地生态条件,增强生态功能,开展农业空间修复,提升耕地质量,推进乡村综合整治,建设生态乡村。
3.3 建设韧性城镇空间
复绿增绿扩绿,修复城市水体,构建蓝绿生态网络。
3.4 构建生态廊道网络
加强生物廊道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廊道,保护茶马古道。
四、突出重点 部署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4.1 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1、南汀河流域石漠化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南汀河流域石漠化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包括小黑江流域石漠化治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勐波罗河流域石漠化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南汀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3个项目。构建南部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开展亚洲象、绿孔雀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及通道修复,维护边境生物生态安全。开展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滇西南中山宽谷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滇西南中山宽谷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包括澜沧江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南汀河源头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2个项目。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加强南汀河流域水源区植被保护修复,提升水源涵养功能,高效可持续利用水资源;提升澜沧江流域水土保持功能。
3、两大水系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两大水系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水生态修复治理、怒江流域临沧片区水生态修复治理2个项目。以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为核心,实施全流域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两大流域保护治理攻坚战,构建河流生态廊道,恢复岸线生态功能。
4、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
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包括国家公园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公园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4个项目。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筑牢西南边境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启动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建设;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开展森林、湿地等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合理确定保护范围,科学布局建设自然公园。全面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自然公园生态文化价值。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系统构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系统调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设施及体系建设。
5、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重点工程
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重点工程包括生物廊道建设、绿色廊道打造、生态文化融合廊道保护3个项目。重点建设绿孔雀等候鸟迁徙廊道项目。两大干流及5大支流绿色廊道;交通绿色廊道等绿色廊道项目。茶马古道生态文化融合廊道项目。
6、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云南省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区临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Ⅱ 2个项目。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根据废弃矿山类型、规模、影响破坏程度、周边环境条件及治理难易程度等制定整治计划,因矿施策、分类治理。
4.2 绿色高效的农业空间
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东部中山峡谷综合整治、西北部中山山原综合整治、中部低山河谷综合整治、南部低山谷盆综合整治、南汀河特色农业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澜沧江河谷特色农业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6个项目。深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耕地休耕轮作,提高耕地质量和生态效益,提升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化水平,实现耕地质量提升。
4.3 生态宜居的城镇空间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包括云凤临双城镇带生态修复、耿沧镇永沿边城镇带生态修复2个项目。完善蓝绿空间布局,构建城市公园体系。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征的绿色空间,提高城市绿化质量。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镇河流岸线自然化、生态化建设。围绕城镇生态环境品质提升,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公园,城市绿道网络等体系,充分挖掘绿化空间资源“增绿提质”,构建融合生态保护、休闲游憩等多种功能的绿地系统,推进节约型绿地建设。
4.4 支撑体系建设
生态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包括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体系建设、生物资源保护能力建设2个项目。生态修复工程监测监管体系建设、自然生态系统调查和监测评估等;生物资源保护能力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乡土苗木培育等。
五、强化支撑 完善生态修复实施机制
5.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工程指挥部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更加自觉、坚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分工要求,细化工作任务。
5.2 落实规划传导
统筹临沧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目标任务,将省级生态修复规划目标与指标通过临沧市修复规划落实到县(区),强化对县(区)生态修复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传导。
5.3 负面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科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规范生态保护修复行为。
5.4 创新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激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政策,鼓励各地各方积极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在用地指标、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支持,研究制定协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
5.5 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整合各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加大对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资金支持力度。
5.6 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专家库,形成专业咨询团队,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5.7 强化评估监管
强化生态修复规划管控,综合运用全市自然资源“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生态修复信息系统平台等,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
5.8 鼓励公众参与
鼓励和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公众意愿,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构建公众参与和生态修复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常态化规划交流互动机制,营造全社会积极主动实施和监督规划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文件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1677号),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培育世界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绿美云南、醉美临沧”等战略任务,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按照保障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碳汇能力,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生态基础。
《规划》确定了未来一定时期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指导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现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相关规划目标任务,衔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市级生态修复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综合考虑生态问题治理需求和紧迫性,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在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现状和生态问题识别基础上,坚持纵向衔接、横向协同、精准适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围绕生态安全底线维护、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结构优化、生态品质改善等,科学合理提出近期、远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
三、《规划》主要包括哪些重点工作?
《规划》主要包含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简要情况如下:
1、识别区域生态问题,研判重大生态风险。
2、明确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科学提出规划指标。
3、结合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区域重大战略的生态定位,依据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安全格局,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为核心,识别生态源地、连通生态廊道,反映区域生态修复的总体脉络。
5、以省级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为基础,分析综合评价结果和当地实际情况,识别市域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地区(如重要山脉、河流、湖泊、河口等)、跨区域边界的生态问题突出区、重要生态廊道、关键生态节点以及生态系统服务高值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结合国家、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重大战略,统筹各相关部门生态修复任务区域,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6、以区域、流域为单元,积极谋划实施“山水项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治理,提出生态空间生态修复、农业空间生态修复、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任务。
7、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以重点区域为指引,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恢复能力,科学布置市级生态修复项目,合理安排项目时序,优先在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内实施。
8、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如何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确保《规划》实施,《规划》从8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工程指挥部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更加自觉、坚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分工要求,细化工作任务。
2、落实规划传导。统筹临沧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目标任务,将省级生态修复规划目标与指标通过临沧市修复规划落实到县(区),强化对县(区)生态修复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目标任务的有效传导。
3、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科学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规范生态保护修复行为。
4、创新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激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政策,鼓励各地各方积极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在用地指标、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支持,研究制定协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
5、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整合各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加大对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资金支持力度。
6、加强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专家库,形成专业咨询团队,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7、强化评估监管。强化生态修复规划管控,综合运用全市自然资源“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生态修复信息系统平台等,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
8、鼓励公众参与。鼓励和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公众意愿,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构建公众参与和生态修复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常态化规划交流互动机制,营造全社会积极主动实施和监督规划的良好氛围。
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临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10号)等有关要求,2024年2月6日至4月21日期间,我单位组织开展《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活动,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听取相关部门、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2月6日至2月23日,向各县(区)、市城规委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征求书面意见,部分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我单位对草案涉及的目标指标、重点区域、主要任务、项目名称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3月22日至4月21日,通过政府网站和单位公众号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公众提交的反馈意见。
2024年7月24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省级专家召开技术审查会,《临沧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通过省级专家审查,并于8月2日完成了规划的省级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