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缴费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再依据其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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