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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资格的通知


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2-22 14:45:12   点击率: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云农牧〔2019〕11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牧〔2019〕2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审核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屠宰企业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资格,派驻官方兽医落实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PCR试剂盒检测情况。

二、确认定点屠宰资格标准

取得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按要求派驻官方兽医的屠宰企业,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具备开展非洲猪瘟PCR试剂盒检测条件,确认其定点屠宰资格。

三、审核结果

经审核,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己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0925MA6KHGQY6H001V),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530925401240001),生猪定点屠宰证(定点屠宰代码:A30080604),并按规定要求派驻官方兽医,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附件:1.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

    2.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证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发布人:余文姣      编辑:陈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