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沧市“市树”评选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6-01-15 03:19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品位,推动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临沧市“市树”评选活动,请广大群众踊跃参与评选。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市树评选标准

(一)高大乔木。指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

(二)栽培容易,适应性强,生长寿命较长。指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符合该地区的自然环境、气候特点的要求,生长良好,繁殖、栽种容易,生长寿命至少100年以上。

(三)种植历史悠久。指该树种在该地区历经长期气候变化的考验,栽培历史悠久。

(四)公众认同,雅俗共赏。指该树种形态美观,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喜爱,具有较高的环境、社会效益。

(五)分布广泛。该树种在该地区分布范围广泛、应用广泛,种植数量多。

(六)具有地方特色。指该树种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彰显城市特色,确定为市树后,成为城市的一张重要“名片”,成为城市文化和城市人民精神风貌的一种象征。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市民评选(2016年即日起至331日)。根据专家提出的备选树种,由市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评选通告,组织各族群众投票评选。通过临沧日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发放评选表,市民通过网络等进行公开投票参选;设立市树评选信箱、固定投票箱等,收集评选表。

(二)评选领导小组评审(201641日至10日)。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收集到的投票结果进行分析、论证,按照市树评选应具备的标准,结合市树应在群众中应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能展示临沧城市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确定出不少于2个的临沧市市树树种,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市人民政府审定(2016411日至30日)。市人民政府在市民投票、评选领导小组评审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对市树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市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通过后予发布实施。

三、参与方式

(一)信函投票。公众通过《临沧日报》,了解“市树”的评选条件、候选种类、获得选票(可复制),填写完成后邮寄至市林业局(地址:临沧市世纪路585号市林业局森林临沧建设办公室,邮编:677000),信封上表明“市树”评选字样。

(二)邮箱投票。公众也可通过邮箱进行投票参与评选,邮箱:sllcjsb@163.com

 

 

临沧市市树评选表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联系地址

 

推荐树种

 

红 椿

 

 

铁力木

 

 

 

自荐树种

 

 

 

推荐理由

 

 

 

说明:1.表中所列树种为经过专家审定后推荐的树种。2.投票时请在树种后面打“√”3.如对推荐树种不满意,有更理想的树种可将推荐树种名填写在空格栏内,并在推荐理由栏内说明推荐理由。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