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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三个同步”推进党群共建


来源:临沧日报    时间:2023-07-06 08:39:15   点击率: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工作思路,把工青妇工作放到机关党建工作大局中通盘考虑,以“三个同步”推动工作落实,形成党建群团工作优势互补、共建互促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汇集强大合力。

同步推进政治引领,厚植群团组织思想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开展“临检讲堂”“读书会”,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网上平台,引领机关职工、青年、妇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群团组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选派机关群团组织中的优秀青年、妇女、业务骨干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干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责任担当。把党史党情、革命传统教育纳入党群队伍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到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现场教学,不断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把机关职工、青年、妇女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发展党员群团组织“推优”制度,注重在业务骨干、优秀青年、妇女中培养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同步推进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带群建工作基础。着力规范党群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指导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做到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全覆盖。探索创新群团组织设置方式,分别在4个机关在职党支部设置妇女小组,利用微信平台建立“妇女微家”“青年微家”,不断延伸群团组织工作触角。把党性最强、工作最好、作风最正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充实到机关群团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工作的领导力量,确保机关群团工作有能人抓、有强人干、有新人接。把群团组织阵地建设纳入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统一规划,依托党员活动室,建立“职工之家”“妇女之家”“青年之家”,悬挂统一的标识牌,做到资源共享、场所共用,切实把活动阵地建成机关党群组织议事决策和活动中心。

同步推进活动开展,凝聚检察事业发展力量。注重激发机关干部队伍活力。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以党支部为主,积极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将工青妇组织统筹安排到服务群众活动中,组织党员、业务骨干、青年干警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构建党组织与群团组织共同服务群众模式。结合“全国卫生城市”创建、“醉美临沧”建设、“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开展“爱绿护绿、植绿增绿”、扶危助困、敬老爱老、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机关干部职工带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巾帼建功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在服务临沧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团结引领和宣传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文明先锋岗、文明模范干警争创活动;培育选树身边的榜样,先后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杨群芳,“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罗文景、李莉娟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人民检察院连续3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开展“我们的节日”联谊活动,不断创设丰富的检察文化活动载体,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检察文化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