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临沧市2023年市级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务员局 作者: 时间:2023-08-02 08:55:3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按照《临沧市2023年市级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3年市级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询笔试成绩 参加考试人员下载公告内“2023年市级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即可通过考号查看本人的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中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于8月2日至4日进行,地点在各遴选(选调)单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6日(星期日)8:00在临沧技师学院1号教学楼举行。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到 面试人员持资格复审部门审核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于8月6日上午07:20前到临沧技师学院1号教学楼报到。 (2)抽签 按分组由工作人员引领面试人员到抽签地点参加并见证“双抽签”。抽签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面试顺序号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人员佩戴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时间到即停止答题。 (4)成绩公布 面试答题结束,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面试人员确认签字后,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考点办进行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和排名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5)注意事项 ①面试开始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②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不得透露本人信息。 ③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和候考室全程监控录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④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并接受安检,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子手环等电子设备和与考试无关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 ⑤请考生在面试前一天熟悉面试地点和交通路线,同时关注天气预报及道路通畅情况,根据自己面试时间提前抵达面试地点,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遴选(选调)职位人数2: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遴选(选调)职位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遴选(选调)单位将通过拨打考生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83—3990321。 附件:2023年市级单位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2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