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计划予以公示。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法定实施主体 | 法定行使层级 | 备注 |
1 | 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的检查 | 无线电频率使用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七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级组织实施 |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的检查 | 无线电台站使用人 |
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查 | 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二条。 | 联合检查 |
3 |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销售记录的检查,聘用人员的检查,食盐产品外包装上标识的检查;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渠道的检查,保存采购销售记录的检查,销售食盐范围的检查,聘用人员的检查。 | 食盐的定点生产、批发企业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云南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 二十六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级组织实施 | 无生产企业 |
4 | 民用爆破销售企业储存仓库的监督检查 | 民用爆破销售企业 |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市、县区级组织实施 |
|
5 | 执行煤炭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 煤矿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12月通过,2016年11月修订)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14年8月修改)第六十二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市、县区级组织实施 | 2020年全市煤矿整体关闭退出,无检查对象 |
6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督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四条、第十九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二〇二〇年第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公布,第222号修正)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州市、县区级组织实施 | 联合检查 |
|
|
|
|
|
|
|
填表说明: |
|
|
|
|
|
|
1.本表填报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包括纳入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和未纳入的事项。 |
|
|
|
|
|
|
2."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参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中"抽查事项""检查对象"的填报指南。 |
|
|
|
|
|
|
3."检查依据"精确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 |
|
|
|
|
|
|
4."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使层级"根据检查依据确定。 |
|
|
|
|
|
|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 号 |
检查 主体 |
检查 事项 |
检查 依据 |
检查 对象 |
检查 比例/ 数量 | 检查 频次/ 频次 上限 |
检查 方式 |
检查 时间 |
合并或者 联合建议 |
备注 |
1 |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用爆破销售企业储存仓库的监督检查 |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 民用爆破销售企业 | 1户 | 4次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