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培育工作,力争培优培精2000户左右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2021年度起将“云南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更名为“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中小〔2021〕128号)相关要求,为做好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以下领域之一:
(一)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重塑烟草、旅游、有色金属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二)《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三)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四)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
(五)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业化攻关。
(六)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七)其他我省特色优势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在云南省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连续经营、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2020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信息产业企业连续经营、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可放宽至2年及以上。
(二)因素评分条件
1.经济指标
2019、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保持正增长;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信息产业企业可放宽至2年及以上,提供2019、2020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2.创新能力
企业注重专利管理和成果转化;企业有专门的研发人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一定比重,具备持续研发能力;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3.经营管理
(1)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2)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1)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至申报截止日近2年内被列入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至申报截止日近2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至申报截止日近2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三、培育措施
(一)实行直通车服务
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作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后备库和重点推荐范畴,有序提升企业质量。全部纳入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和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监测范围,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应会同财政、科技、金融监管等部门(单位),集聚政策资源,形成扶持合力,紧盯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培育各环节,有效配置财政、金融、服务和要素保障等支持措施,支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小升规”企业给予奖励;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电子商务。要加大对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支持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措施。
(三)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省内主流媒体,做好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提升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形象,营造“专精特新”品牌效应,引导社会各界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广泛动员
(1)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是今后工信系统培育的重点,各县区工信部门、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组织力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充分挖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2)认真组织《云南省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截止2020年)》(附件4)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复核申报。
(二)企业申报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组织研发、生产、财务、销售等方面精干力量认真研究,填写申报材料。
2.企业申报采取网上注册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3.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云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监测平台”,新注册企业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已注册企业补充完善资料(用户名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平台网址:
技术电话:0871-63354846
填报咨询电话:0871-63343851
咨询QQ群:298727608
4.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于2021年9月24日前报所在县级工信部门、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
(1)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信息产业企业提供2019、2020年度即可);
(4)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专利证书(未取得证书的发明专利可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
②研发人员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佐证材料;
③管理信息系统佐证材料;
④企业自主品牌佐证材料;
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近3年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
⑦其他佐证材料。
5.电子材料:《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申请书》(word版本)一并提交至所在县级工信部门、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
(二)县级核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要对企业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并对申报企业进行100%的实地核查,在《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申请书》中填写审核推荐意见。
2.各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3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三)市级审核推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纸质申报资料审核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评审发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相关专家,按照《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因素法评分表》(附件2)复核评分,必要时组织实地核实,根据最终评定结果产生入库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名单(2021年)。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工作
各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要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填写申报材料。要充分挖潜,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出来。工作中应对申报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对本地区所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三)完善运行监测和培育支持政策
进入云南省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动态培育库的企业须按要求定期报送生产经营监测数据,各县(区)工信局、临沧工业园区经发局通过建立本辖区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微信群、QQ群等,督促企业按时认真填报监测数据。要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配套培育措施,建立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指导、跟踪和服务。
联 系 人:赵永龙 王凡
联系电话:2135235
电子邮箱:Lczxk2015@126.com
附件:
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申报文件及附件(临工信发(2021)66号).rar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