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 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4-11 15:04 信息来源: 临沧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范围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0883-2138778。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02:30-06:00)。

(二)邮箱举报:lcszfjd@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执法问题线索举报”)。

(三)邮寄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临沧市司法局(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区34号;邮编:677099);或直接将相关材料投递至临沧市执法监督信箱(执法监督信箱设立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厅门口、临沧市女企业家协会门口、临沧市招标投标行业协会门口、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大厅)。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临沧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1日

打印 关闭